柯文哲2028選總統有希望了!劉世芳:判決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被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引發外界關注,是否宣告2028角逐總統大位夢碎。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7)日表示,貪污治罪條例確定10年以上,最後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到下一次的總統、副總統登記參選之前,若法院有不同判決,內政部會尊重法院的判決。
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台北地檢署指控收賄1710萬元,圖利威京集團獲得111億餘元不法利益;另還侵吞民眾黨政治獻金6834萬餘元、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柯文哲被依圖利、收賄、背信、公益侵占等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同案共計11名被告,台北地院今下午一審宣判,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和背信等罪判柯文哲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針對柯文哲2028總統夢碎?劉世芳今受訪時表示,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貪污治罪條例確定10年以上,最後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但是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生,也就是說,到下一次的總統、副總統登記參選之前,如果法院有不同判決的話,內政部會尊重法院的判決決定,然後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來辦理。
另外,柯文哲律師指控,原本內政部稱容積獎勵合法,但經過約詢後居然180度轉向?劉世芳說,律師的說法應該在法院或是在地檢署裡面說明得非常清楚,內政部的官員,不管是在函覆或接受監察院約詢時,提出的例子都是一致,都是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相關規定來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