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車追逐飆速200公里
判決指出,依據行車記錄器及國道監視器錄影畫面,馮育屏於國道一號起先開在張祖良前方,2車從南下24.2公里處突然開始高速競駛、多次蛇行驟然切換車道,2人均危害其他車輛安全,依據ETC門架雷射測速,2車一度飆到時速200公里。
科技董座鬼切釀禍
雙方狂飆才1公里,就發生意外,當時馮男的BMW開在內側車道,中間車道是一輛聯結車,張男的奧迪則開在外側車道,但BMW突然向右鬼切,快速超越聯結車然後擋在奧迪前方,2車雖未碰撞,但BMW鬼切擋道,害副機師張男的奧迪在高速下失控,先撞上閘道出口內側護欄,隨即衝出外側邊坡撞樹,導致張男慘死。
一度不承認飆車害命
此案歷審審理時,馮男起先只承認鬼切有過失,但否認與張男飆車競速,法院一度判馮男4年徒刑,全案二度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馮男在更審期間才承認事發起因是飆車。
賠263萬判囚3年6月定讞
更二審審酌馮男坦承犯行,並已依據民事判決賠償張男家屬,2025年7月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過失致死2罪判馮男3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上周駁回上訴定讞。
民事部分,法院審酌死者張男當時與馮男競速飆車還蛇行,雙方對事故都有責任,先前判馮男賠償張男家屬263萬餘元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