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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琉球籍「漁勝發漁船」去年5月29日從屏東縣東港鎮鹽埔漁港出海,至8月21日間在北太平洋海域作業,船長田姓男子指揮10名印尼籍船員持漁槍標射接近船艏的海豚,再以長柄電魚勾將海豚勾上甲板,隨即通電將其電暈麻痹,船員則持刀趨前支解,分割成約掌心大小的碎塊,手段相當殘忍。
檢方表示,計有43隻保育類的海豚遇害!其碎塊被存放船艙冰箱內,作為延繩釣鯊魚的餌料,未使用到海豚肉塊和外皮,則在返台前丟棄在外海,企圖煙滅證據。
加國空拍蒐證 揭露海豚大屠殺
「漁勝發」冷血行徑恰好被加拿大政府漁業暨海洋部空中監控拍下,將非法獵捕、宰殺海豚的相關影像併同報告書,轉送到我國農業部漁業署。經屏東地檢指揮偵辦,今年7月得知「漁勝發」返台停泊,隨即派員上船搜索,拘提田姓船長、6名船員到案,另有4名涉案船員早先離船,遭到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