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不易即時辨識,造成防範困難,教育部先前說明將在學校引入唾液快篩,作為早期風險辨識的工具。國教行動聯盟昨(29)日表達,唾液快篩不應全面查驗、以篩代教,也不可將初篩單獨作為懲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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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強調,唾液快篩從來未規劃普篩,不會對全校學生進行全面採驗,預計比照現行尿液篩檢,僅針對符合條件的特定人員辦理,並非以一般學生為篩檢對象。
教育部說明,目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正在進行修法,教育部也同步辦理《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修正,並規劃篩檢程序、隱私保護及後續輔導等配套措施,唾液快篩將待修法完成、法源完備後實施。
教育部指出,校園針對特定人員辦理尿液篩檢已行之有年,此次規劃增列唾液快篩,是增加篩檢方式,並未擴大篩檢對象。
教育部進一步說明,校園毒品篩檢僅針對符合特定條件的人員辦理,篩檢對象限於5類特定人員,包含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的學生;休學、中輟或中途離校後申請復學,且有事實足認有施用毒品嫌疑的學生;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的學生;未成年學生經學校認定有必要實施,並取得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同意;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
教育部也說,校園毒品防制目的,在於及早發現、及早介入,並提供必要輔導與支持,而非對學生全面篩檢或貼上標籤,未來推動唾液快篩時,也將依法律規定及明確程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