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凶殺|女大生遭少年狠砍31刀亡!中檢完成解剖 遺體發還家屬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沙鹿區16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凶殺案,17歲駱姓少年僅因財物糾紛,狠心持刀在44秒內,將甫上大學的顏姓前女友砍殺31刀身亡,而駱男逃亡不到6小時在彰化落網,經移送少年法庭後裁定送台中少觀所收容。檢方為釐清女大生死因,接連3天對大體進行相驗、斷層掃描、解剖,仍須等法醫研究所出具報告確認死因,不過今天完成解剖後,已將大體發還家屬善後。

這起悲劇發生在前天(16日)上午9點多,地點位於台中沙鹿區忠貞路一處巷弄內,駱姓少年與21歲顏姓女大生約定碰面,顏女原以為駱男要歸還積欠的財物,不料駱男卻情緒失控,拿出預藏的柴刀對顏女揮砍。儘管顏女曾試圖掙扎,並不斷哭喊「對不起」,但駱男仍拖行她並持續攻擊,短短44秒內砍殺31刀,導致顏女當場死亡。

駱男行兇後騎著未懸掛車牌的機車逃離,在警方鍥而不捨的追查下,最終於彰化一間旅館內將其逮捕歸案。駱姓少年落網後,供稱是因顏女追討分手後送的禮物而發生口角,一時氣憤才動手殺人,並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推薦新聞:有片|這地區今年遭竊84頂安全帽! 警幽默標語提醒讓人會心一笑

駱男辯稱,行凶用的柴刀是為了防身,日前在網路購物平台「蝦皮」購買。然而,死者友人卻發文指出,駱男長期向顏女借錢,分手後顏女想討回積欠的學費,才赴約見面,雙方說詞明顯有所出入,詳細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駱姓少年昨天下午移送少年法庭審理,經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其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送台中少年觀護所收容。

中院指出,駱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後,會先分案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如認以少年法院處理,可使其受更適當保護,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若認少年觸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期徒刑(如殺人)」,會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待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再由少年法庭法官依「少年刑事案件」進行刑事審判。

台中地檢署表示,本案16日經檢察官督同法醫師相驗完畢,初步檢驗死者頭頸肢體多處銳器傷約30多處,並在昨日進行電腦斷層掃描、今日下午解剖,解剖完畢須待法醫研究所出具鑑定報告書,才能據以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因此目前並無核定死因,另今天解剖完畢後,大體已交由家屬辦理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