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長達9年未妥善處理信用卡爭議款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合庫銀自2015年至2024年間受理客戶申請信用卡疑義帳款案件時,未即時向信用卡國際組織申請退款請求計6334案,導致損失約1億164萬元。
王允中指出,合庫銀在處理會計系統更新時,將舊的信用卡資料變更為新的,發現信用卡墊款科目無法核銷,即發現合庫銀對信用卡爭議款幾乎都沒有處理、都由銀行墊款,但這些爭議款在今年1月銀行董事會通過轉成呆帳、對客戶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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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1200萬罰單、暫停新信用卡業務1個月
王允中指出,合庫銀未完善建立信用卡疑義帳款作業規範及相關控管機制,包含未對信用卡疑義帳款案件相關處理的作業程序及時效控管、帳務處理等訂定相關業務規範及內控制度,且對於信用卡疑義帳款處理,從系統登打、追蹤進度、及帳務調節均由同一人辦理,欠缺牽制原則。
另外,2015年至2020年合庫銀的疑義帳款案件複查申請書、持卡人聲明書、交易明細等文件均在2021年至2024年間銷毀,但部分案件尚未完成疑義帳款作業程序,致無法釐清實際處理情形。
王允中說,合庫銀內部控制作業手冊雖已訂定信用卡會計作業控制重點,但本案信用卡系統及會計主機系統帳務未連動、未銷帳明細帳未依規清理及未檢附佐證文件,且也未確實執行信用卡會計帳務處理,致帳載資訊不明確且未即時釐清異常等情事。
人員輪調作業上,合庫銀所定的員工輪調施行要點規定,職務輪調必須達6個月以上始得回任原職務,本案職務輪調流於形式,所以沒有及時釐清帳務異常的情事。
因此,金管會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合庫銀1200萬元罰鍰,併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也停止合庫銀受理新客戶辦理信用卡業務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