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大綱
根據金管會裁處書說明,永豐期貨某業務員在辦理開戶徵信作業時,得知客戶期貨開戶數為0家,且客戶沒有交易經驗,但卻在「客戶交易能力評估表」誤勾選投資種類「期貨/選擇權」且投資經歷勾選「5年以上」,未落實對客戶的徵信評估。
另外也未經客戶同意,以Line方式洩漏有關客戶國外交易口數及手續費折讓資訊等情況,顯示辦理開戶徵信作業及洩漏客戶委託事項沒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規定。
期交所更抓出,在辦理網路下單IP位址相同篩選作業,僅就國內期貨交易篩選,未將國外期貨交易納入等情事,已違反期貨管理法令。對此,金管會對永豐期貨開出24萬元罰鍰,另外也對該期貨業務員處停止1個月的期貨業務執行。
另對群益期貨開出24萬罰單
證期局今天也對群益期貨開出一張24萬罰單,根據裁處書說明為期交所查核發現,群益期貨未定期就系統容量辦理壓力測試與設計成交回報檢核機制,也未以錯帳作業處理錯誤的期貨交易等情事,顯示未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