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觀光署接獲多起消費者反映,部分旅行業者於公司網站購票須知載明,不可抗力導致航班取消收取非自願性退改票手續費,衍生消費糾紛,觀光署於7月24日發函給多家旅行社業者,不可抗力事件導致航班取消時,旅行社不得向消費者收取非自願性退改票手續費。
觀光署回應,之前民眾反應,遇到地震、颱風等不可抗力,航空公司不收機票改票或退票手續費,所以直接跟航空公司購買機票民眾沒有被收取費用,但跟旅行社購買的機票卻被收500至1000元不等的手續費,明明源頭就沒收了,為何旅行社還可以收。
為此,觀光署才會發函給旅行社業者,航空公司若不收機票改票或退票手續費,旅行社就不能額外收取500至1000元不等手續費,若違規會先輔導業者改善,若不改可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規定裁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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