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遭質疑沒通報
針對有人質疑台糖為何未通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提出4點說明,指出台糖5/11赴「台中中聯」廠區採樣送驗、5/15得知該批油品超標。該批311油槽粗油,並非台糖擁有、也未運送至台糖廠區。該批油品從頭到尾都在台中市中聯油脂的廠區內,並未移動到其他縣市,若有問題也應由中聯油脂通報台中市府,與台糖無涉。
第2,台糖採購的品項為粗膠原油,為「製造原料」,而非食用油脂或食用油產品。因「粗膠原油」可製造人類食用油品、動物飼料油及其他產品,所以非此次油品事件中食管法所要求的「通報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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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認為,台糖以更高的「食用油標準」檢驗製造原料,是台糖開標採購及合約的要求,非食管法所要求。「食安議題需要更多人共同把關,但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像餐廳去菜市場買菜,不會通報整個菜市場的攤商誰有爛菜葉吧!」
經濟部將持續要求台糖以更高食安標準要求自己,並在高雄市政府的督導下完成更多自主檢查項目。
「爛菜葉說」讓一堆人怒了
不過「買爛菜不會通報整個菜市場攤商」說法卻引起爭議,有人怒嗆「越洗越黑」、「致癌原物料跟爛菜葉可以作類比,真是大開眼界。」
不少人認為雖然沒義務,但是道德問題,就像看到車禍是否報警一樣。「當發現可能影響消費者健康的問題時,即使法律沒有強制要求,也應該主動揭露、積極處理。因為企業最重要的,不只是合法,更是對消費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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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護台糖是受害者
經濟部今早在臉書再度發文,公開台糖115年32件清單驗證明細,強調「從原料到產品,台糖都是用高標準自我檢驗自己的好寶寶!」並指台糖在這次的中聯油品事件,除積極配合主管機關外,產品從源頭管理到生產製造,都嚴格把關。
經濟部並稱「台糖也是這次事件的受害者」,而且即便不是食管法的規範範圍,台糖就從「原料」發現檢驗不符合標準就退回賣家了。不過說法仍遭質疑「主管機關替下轄單位澄清?」
南橋被罰、台糖沒事原因
台糖昨發出聲明強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條第1款「產品」及「原料」乃分屬不同概念,中聯油脂公司供貨的是粗膠原油,是製造食品油脂的「原料」、並非產品,不適用同法第7條第5項的通報義務,是故台糖並無違法。
另外該批粗膠原油「原料」自始至終被鉛封在賣方廠內,台糖公司因檢驗不合格而直接「拒收」,從未進入台糖公司的供應鏈、工廠、倉庫,亦未進行任何運送或加工,以上2點與南僑等其他業者是自主檢驗「自身食品產品」,而發現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的情況完全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