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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模作文「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被罵翻 挨轟無視現行法規!地獄開局

生活
2025/09/09 18:25
陳力維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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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力維、王良博/綜合報導】114年「北模」(台北區高中學測模擬考試)作文試題「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被罵爆!現行台灣《人工生殖法》並未開放代理孕母,代理孕母制度在台灣的合法性仍存在爭議,北模最新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卻要求學生以「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撰文一篇。事後此命題遭痛批限制考生思考方向、忽視女性自主權、模糊制度性問題!

目前台灣現行《人工生殖法》,尚未開放代理孕母。取自pexels zoomin
目前台灣現行《人工生殖法》,尚未開放代理孕母。取自pexels

先假設前提「若台灣代理孕母合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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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有大量社群網友貼出114年「北模」作文試題,命題內容寫明,若台灣代理孕母合法後,你的媽媽決定成為代理孕母,為無法生育者懷胎生子,你可能會感到敬佩與驕傲,也可能會覺得擔憂與困惑,因此,請你以第一人稱視色,撰寫一篇文章,設想媽媽決定成為代理孕母後,到懷孕生產的過程,你的思考與情感轉折,你可以選擇任何立場但請誠實地寫出你內心的掙扎與不安,或是理解與感動,請以「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為題,撰文一篇。

114年「北模」作文考題目,要求學生以「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為題,撰文一篇(紅框處),引發極大爭議。取自社群Threads zoomin
114年「北模」作文考題目,要求學生以「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為題,撰文一篇(紅框處),引發極大爭議。取自社群Threads

教育局:翰林出版社行邀請命題

對此,新北市教育局說明,經了解,該模擬考試卷由翰林出版社自行邀請命題教師後進行命審題作業,再提供予雙北各校作為模擬考練習使用,各校均視需求自主決定是否採用。此模擬試卷屬廠商出版品,並非教育局統一命題或指定教材

該題目的寫作引導寫明,希望學生去面對此議題,而不是討論支持或反對。取自Threads@kktest505384 zoomin
該題目的寫作引導寫明,希望學生去面對此議題,而不是討論支持或反對。取自Threads@kktest505384

作家轟命題沒有辯證空間、地獄開局

而這個作文試題,引發眾多網友不滿。作家李屏瑤在臉書發文抨擊,此命題已經假設你的媽媽是代理孕母,要你順著這個設定寫下去,沒有其他資訊跟選擇的餘地,也沒有辯證空間,地獄開局,忍不住嘲諷說,其實不如再大膽一點,出一題「我是中國人」,不要只是不把女人當人看,要試著不把所有人當人看,格局大一點,思路打開嘛。

作家李屏瑤等人對北模作文命題「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相當不以為然。取自FB@李屏瑤、柳絮 zoomin
作家李屏瑤等人對北模作文命題「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相當不以為然。取自FB@李屏瑤、柳絮

出題師挨批無視現行法規 「可以腦袋多想一下嗎?」

教師黃貴琳在臉書發文直言「出題目的老師,可以腦袋多想一下嗎?」寫測驗的都是高三,大約都是17歲,他們的媽媽恐怕大部分都超過40歲了,可以無視現行法規嗎?還要以第一人稱來寫?可以有點邏輯嗎?「我的訊息被學生塞爆,大家雖然還是寫了,但心中都是問號?????」這題不管他們得到幾分,學生沒有錯,有錯的是出題的老師。

連試題的範例文,都被網友炎上抨擊。取自Threads@yj.k14 zoomin
連試題的範例文,都被網友炎上抨擊。取自Threads@yj.k14

題目設計不合理 性別與倫理謬誤

社群Threads網友a56783175發文指出,此命題不僅題目設計不合理,還有性別與倫理上謬誤等五大問題:

📌題目設計上的不合理

1.限制思考方向

題目直接鎖定「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等於強制學生從「子女視角」寫。

這樣就把本來可以討論的「代理孕母制度」壓縮成「媽媽多偉大」的單一角度,變成溫情小作文,而不是一個真正的思辨題。

2.刻意營造煽情效果

題目用「我的媽媽」來加強情感勒索,讓學生很難冷靜討論制度的合理性。

這會導致文章評分傾向於「誰寫得更感人」而不是「誰思辨得更有道理」。

3.壓抑不同立場

如果選擇「反對媽媽去當代理孕母」,就會顯得不體貼、不感恩,很難發揮。

這直接讓「反對立場」變成一種「逆向操作」,等於題目已經預設了「支持、歌頌」的答案。

📌 性別與倫理上的問題

4.忽視女性自主權

題目把「媽媽」當成一個「被安排好角色」:不是她選擇當代理孕母,而是被迫的。

這讓「女性」變成生育工具,忽視了她對自己身體的選擇權。

5.模糊制度性問題

真實的代理孕母涉及醫療、法律、倫理(甚至金錢交易)的爭議。

題目卻把它「家庭化」和「煽情化」,完全迴避背後的社會矛盾。

去年底婦團在立院外陳情抗議,台灣反代孕行動小組發言人陳愷寧指出,代孕者大多來自經濟弱勢女性。反代孕行動小組提供 zoomin
去年底婦團在立院外陳情抗議,台灣反代孕行動小組發言人陳愷寧指出,代孕者大多來自經濟弱勢女性。反代孕行動小組提供

台灣現行法律完全禁止代孕行為

律師雷皓明在喆律法律事務所官網撰文指出,台灣現行法律嚴格禁止代理孕母、完全禁止代孕行為。自2007年《人工生殖法》實施以來,法律明確規定只有符合特定條件的已婚異性戀夫妻,且至少一方有不孕症診斷,才能接受人工生殖。此法立法時考量避免生殖技術被濫用,因此採取保守態度。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實施18年來幾乎沒有重大修改,核心內容幾乎未變,反映社會對生殖技術仍持謹慎立場。2024年衛福部曾試圖修法,但代理孕母相關條文因爭議過大而暫緩,顯示台灣社會對此議題仍分岐。目前,台灣夫妻若有代孕需求,只能轉往海外,但這也伴隨著法律風險與實務上的困難。

法規要求 具體條件 限制說明
夫妻身份 合法異性戀夫妻 單身或同性伴侶不符資格
醫療條件 不孕症或特殊醫療需求 需要專業醫師診斷證明
生理條件 至少一方有健康精卵 確保遺傳連結的基本要求
代孕服務 完全禁止 任何形式代孕都不被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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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模 # 作文 # 我的媽媽是代理孕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