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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次台灣男性注意!出國得先獲核准 受管制者服完兵才能出境
出版時間:2026/01/01 14:39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內政部今發布新聞稿,提醒我國96年次及以前出生男子,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有短期出國規劃需提出申請,取得核准才能出境;役男倘若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或有出境逾期返國等受管制情形,則須完成兵役義務後才能出國。
內政部表示,中華民國96年次出生的男子,自今(1日)起即為役齡男子,在出國前30天內提出短期出境申請,取得役男核准通知單,才能順利出境。並提醒,96年次(含)以前出生的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前需事先到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提出申請。
內政部表示,役男上網申請短期出境,如系統查核確認無管制的情形,將核准出境,並於核准日起1個月內多次出境,不需重複申請,每次出境最長不可超過4個月。
一旦役男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即將入營,或有前次出境逾期返國等受管制情形時,則須依規定完成兵役義務後才能出國。
內政部呼籲,役男如有短期出國的規劃,可於出境前3至30天內完成線上申請,如無法順利申請時,請儘早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尋求協助處理;如有系統操作過程問題,歡迎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洽詢。
根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9條,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經通知徵兵體檢處理;歸國僑民,依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應履行兵役義務;及依兵役、其他法規應管制出境者,限制其出境。
前3款役男,因直系血親或配偶病危或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檢附經驗證的相關證明,經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者,得予出境,期間以30日為限。而役男有第4款所定情形,則由司法、軍法機關或該管中央主管機關函送移民署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