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正就「民主派初選47人案」服刑,原定明年1月獲釋,高等法院今就黃涉及《香港國安法》的第二起案件,宣判10年,其中兩個月零兩天、將與47人案餘下刑期同期執行,即刑期再加9年10個月。黃之鋒上月剛滿30歲生,預計2036年11月刑滿出獄時已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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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北京當局及港府長期以「國家安全」為名,利用「港版國安法」等威權工具,對黃之鋒及香港民主人士進行無止盡的政治追訴,嚴重侵害香港人民的基本人權與自由。總統府對此高度關注並予以最嚴厲譴責。
郭指出,黃之鋒等勇敢追求民主的香港青年,卻在牢獄中度過人生最珍貴的青春歲月,尤其在中國高調籌辦孫中山先生誕辰紀念活動之際,北京當局以國安之名懲罰追求自由民主的年輕人,無疑是莫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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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雅慧強調,追求民主不應成為罪名,年輕人的理想,不該以失去自由作為代價。人民追求自由民主的意志,絕不會因為威權打壓而消失。北京當局及港府持續以司法手段壓制異議,不僅侵害香港人民的基本權利,更持續侵蝕香港的法治基石。
總統府呼籲北京當局及港府立即停止對民主人士的政治打壓與迫害,釋放遭不當拘押的民主人士,恪守法治原則,保障香港人民應有的基本人權,台灣也將持續與所有堅持自由、守護民主的人們站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