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引進菲律賓移工多年,勞動部今天下午和菲律賓方,完成更新簽署「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台灣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在台灣直接聘僱計畫瞭解備忘錄」,落實台菲雙邊勞工會議共識。
勞動部說明,台菲雙方持續透過雙邊勞工會議推動勞務合作,本次簽署的新版備忘錄,具體將2024年第9屆及去年第10屆台菲勞工會議達成的核心結論,化為實質協議條文。
台菲雙方簽署備忘錄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黃齡玉及勞發署官員接受媒體採訪,說明備忘錄重點。
黃齡玉說,備忘錄有三大重點,首先是「直接聘僱類別擴大」,過往國與國模式直聘菲律賓移工,僅開放製造業,本次備忘錄則將機構看護工、近海及境內漁撈工與農林畜牧養殖業,正式納入直聘工作類別,未來得依我國產業需求及菲律賓勞動力供給情形,同意新增直聘計畫適用的工作類別。
她表示,我國一直希望移工來源國,能擴大直聘工作類別,樂見菲方有正面回應。
第二是「深化菲律賓勞工語言及技能培訓提升」,黃齡玉說,菲律賓有移工訓練總署,台灣會將移工需要的語言、技能,製作為課綱,提供菲方用於規劃訓練課程,移工經過訓練或通過測驗,就可入台工作,此措施能確保引進台灣的移工,符合雇主需求。
第三為「技術人力納入直聘適用範圍」,黃齡玉說,此為本次備忘錄簽署最關鍵的重點,可藉由國對國制度化管道,從海外直接延攬菲籍優秀技術人力,而非僅引進藍領移工,可望紓解國內旅宿等產業的缺工壓力。
媒體詢及,目前國內開放自國外引進外籍技術人力的產業,是旅宿業及商港碼頭業,本次跟菲方簽署的備忘錄,是否也限制直聘外籍技術人力僅限這兩個業別。
勞發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說,備忘錄中的條文,是寫明針對旅宿業及其他業別。黃齡玉則補充,若旅宿以外的其他業別,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需求,也經過勞動部同意,勞動部就會跟移工來源國討論,開放引進對應業別的外籍技術人力,但不需要再修改備忘錄內容。
勞動部說明,今天的簽署儀式在勞動部舉行,由我國駐菲律賓代表處大使周民淦,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主席彭科蓉(Corazon A. Padiernos)代表雙方簽署,並由勞動部次長陳明仁及菲律賓移工部(DMW)次長拉索(Jainal T. Rasul Jr.)共同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