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金控旗下共同行銷限制 開放保險金信託及安養信託
【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為擴大信託業辦理保險金信託及安養信託推廣管道,金管會今天預告將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未來金控子公司可以針對保險金信託及安養信託2項商品進行共同行銷,最快今年7月上路。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信託公會建議修正,因這2項信託相對單純,而修法後金控子公司的範圍包含銀行、票券、信用卡、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期貨業可以共同行銷。
王允中說明,放寬「保險金信託」可以由金控公司保險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共同行銷,並放寬「安養信託」可以作為共同行銷的信託業務項目。
另外,配合第6條放寬「安養信託」,王允中指出,併同放寬僅辦理單一信託商品共同行銷者,因信託業務性質單純,業務人員應參加該項信託商品相關訓練時數及其訓練機構,由信託公會另訂,無須比照一般信託業務人員之教育訓練時數規定。
王允中進一步表示,另考量非屬金融控股公司轄下的金融機構跨業行銷業務開放衡平性,擬依本辦法修正草案各界意見徵詢結果,併同研議放寬「金融機構合作推廣他業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規範」有關合作推廣信託商品範圍及其訓練時數規定。
安養信託30家銀行開辦、信託本金1844億元
金管會也統計,截至2025年底安養信託共有30家銀行開辦、信託財產本金為新台幣1844億元;保險金信託則有19家銀行辦理、信託本金為8.05億元。
所謂安養信託是金錢信託的一種,委託人與銀行(受託人)簽訂安養信託契約書,並將資金交付信託給銀行,再由銀行依信託契約約定管理運用信託財產,並定期將信託利益給付給受益人或指定的安養機構或醫療機構等。
而保險金信託是指保險要保人(通常指被保險人)投保後與保險公司約定,並在保險契約批註,一旦被保險人身故發生理賠或滿期保險金給付,由保險公司將保險金撥入保險受益人的信託專戶內成為信託財產,而受託人(銀行)再將保險金運用在穩定收益風險性較低的工具,再逐年或定期把信託收益依信託契約撥付給信託受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