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蟲撞死警所長!名律師竟稱:她有幼子不應判死 劉宗鑫遺孀氣炸反問一句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女毒蟲陳嘉瑩2024年9月30日深夜開車遭警察攔查,被發現包包裡疑有毒品拒絕下車受檢,甚至猛踩油門將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拖行數百公尺,害所長撞到施工護欄慘死。此案一審先前依殺人罪判陳女死刑,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陳女不認殺人罪,並透過律師主張她被羈押後於去年產子,依據《兒童權利公約》考量幼子最佳利益,不應將身為母親的她判死。劉宗鑫的父親痛批陳女「連穿制服的警察都敢殺」,劉母痛哭失聲要陳女摸著良心,劉宗鑫的遺孀憤怒質問陳女的律師團:「如果是你們家人被殺,你們還主張廢死嗎?」
女毒蟲以幼子「最佳利益」求判免死
今開庭時,陳嘉瑩否認殺人罪,只認過失致死、毒駕等罪,她的律師團3名律師大有來頭,包括曾任最高法院法官的錢建榮、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理事長 · 全國律師聯合會祕書長林俊宏,以及廢死聯盟理事高烊輝。
陳嘉瑩的律師團主張,上訴主要理由是陳女沒有殺人故意,且非《兩公約》及我國死刑釋憲案意旨所稱「犯罪情狀最嚴重」、「直接故意殺人」之罪,另外,一審引用醫院鑑定報告,卻忽略對陳女有利的部分,僅引用對她不利的部分。
此外,律師團主張陳女在案發時已懷孕5個月,遭羈押期間產下一子,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法院應考量兒童最佳利益,不應判身為母親的陳女死刑。
劉宗鑫家屬憤慨發言
劉宗鑫的父親、母親及妻子今天也出庭,劉爸爸當庭怒批陳女吸毒前科累累,案發時明知劉宗鑫穿著制服合法攔查,也知道他卡在駕駛座,卻持續踩油門以時速66公里將劉宗鑫拖行至少300公尺,「她20幾秒殺死一個人,竟然辯稱以為所長(劉宗鑫)會放手,怎不說所長還以為她會停車?廢話!」
劉爸爸情緒激動,瞪著陳女痛斥:「她連穿制服的警察都敢殺,以後連法官、檢察官也敢殺,這口氣我嚥不下。」
劉媽媽發言時,對陳女說:「妳摸著良心...。」隨即痛哭失聲。
劉宗鑫的妻子則伸手指著陳嘉瑩的律師,憤怒質問:「如果是你們家人被殺,你們還主張廢死嗎?」
此案將於6月15日再開庭。
劉爸爸呼籲二、三審維持死刑
庭訊結束後,劉爸爸受訪說,他當庭聽到陳女律師替她減輕刑責的論述,真的很憤慨、很憤怒,「社會治安是靠警察,不是靠廢死聯盟,台灣是個民主法治國家,台灣卻要仰仗外國的《兩公約》的團體來主導我國法律自主權,這樣對嗎?」
劉爸爸希望媒體第四權對此案發揮正義,讓正義得以延伸,讓台灣7萬多名警察能夠在工作上盡心盡力維持社會治安,大家才有安寧的日子可以過,如果一昧朝著廢除死刑的腳步走,台灣沒有安寧的日子,反而助長犯罪行為更加殘暴、更加殘忍,讓我們每天生活在恐懼之中,他還是相信國家法律是公平公正、伸張正義的,希望二、三審能夠維持原判,判被告死刑。
陪同劉家人出庭的生命權平等協會理事長林志豪表示,台灣的警察是保家衛國、長治久安最前線的公僕,希望大家共同站出來,聲援劉宗鑫所長案,因他是在執行公務而死亡,「如果今天殺了警察都不會判死刑,那我告訴大家,老百姓就有如一隻螞蟻一樣,隨便就可以被虐殺!」
( 文章出版 05/11 17:49 影音更新 05/11 18: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