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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蟲撞死警所長!廢死3律師稱「不是殺人」 遺孀出庭淚批: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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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女毒蟲陳嘉瑩2024年9月30日深夜攜毒開車,停在新北地檢署外,遭警察攔查拒絕下車受檢,竟猛踩油門將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拖行數百公尺,還刻意衝撞護欄害所長慘死。一審依殺人罪判陳女死刑,上訴後,陳女不認殺人罪,透過律師主張她不是殺人,且被羈押後產子,依據《兒童權利公約》考量幼子最佳利益,不應將身為母親的她判死,讓劉宗鑫家屬悲憤當庭痛哭無法接受。今天是警察節,高等法院下午再度開庭,劉宗鑫的遺孀出庭前首度受訪,落淚痛批3律師的說法,質疑「如果連依法執勤的警察被這樣奪命,都無法以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我們要怎麼相信社會的正義存在」?

撞死警察所長劉宗鑫的女毒蟲陳嘉瑩二審再開庭,劉宗鑫遺孀落淚痛批3律師。林林攝 zoomin
撞死警察所長劉宗鑫的女毒蟲陳嘉瑩二審再開庭,劉宗鑫遺孀落淚痛批3律師。林林攝
本文大綱

劉宗鑫遺孀批毒蟲律師說詞離譜 盼法官判死刑「守護警察」

劉宗鑫的遺孀今天也於開庭前打破沉默受訪,在法院外痛批陳嘉瑩委任律師於上次開庭的說詞,激動落淚。

她說,這個案子始終不能理解,為什麼廢死聯盟的3名律師錢建榮、林俊宏、以及高烊輝,「怎麼可以提這只是過失致死」?如果連依法執勤的警察面對這樣的奪命,都不能以最嚴重的法律制裁,「我們台灣要怎麼相信這個社會的正義存在」?

劉宗鑫的遺孀求二審法官維持死刑。林林攝 zoomin
劉宗鑫的遺孀求二審法官維持死刑。林林攝

她說,今天站在這邊只是希望法院可以看見,一條生命被奪走以外,2個孩子失去爸爸、家庭破碎,以及台灣現在社會的動盪,懇請法院維持最嚴重、跟一審判決一樣的死刑。

劉妻說,人權很重要,但相信司法正義和社會的正義不會輸給殺人犯的人權,讓社會知道,剝奪無辜的生命、傷害人民的警察會付出最嚴重的代價,不只是為了宗鑫,也是為了所有台灣相信法律的人,讓每一位警察守護社會正義的時候,也會被台灣司法所守護。

目前被羈押在看守所的陳嘉瑩今天被提訊出庭,雙手上銬現身,《知新聞》問她知道今天是警察節嗎?但她並未回應,另有其他記者問「覺得對得起警察嗎」等問題,也未發一語。

 

女毒蟲陳嘉瑩。丁牧群攝 zoomin
女毒蟲陳嘉瑩。丁牧群攝

3知名律師為女毒蟲辯護 以幼子「最佳利益」求判免死

陳嘉瑩的律師團3名律師大有來頭,包括曾任最高法院法官的錢建榮、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理事長、全國律師聯合會祕書長林俊宏,以及廢死聯盟理事高烊輝。

此案上次開庭時,律師團主張陳女沒有殺人故意,且非《兩公約》及我國死刑釋憲案意旨所稱「犯罪情狀最嚴重」、「直接故意殺人」之罪。

此外,律師團主張陳女在案發時已懷孕5個月,遭羈押期間產下一子,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法院應考量兒童最佳利益,不應判身為母親的陳女死刑。

女毒蟲陳嘉瑩開車拖行警所長害命,被提解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zoomin
女毒蟲陳嘉瑩開車拖行警所長害命,被提解到高院出庭。丁牧群攝

一審還原女毒蟲「虐殺」所長經過

此案一審判決指出,劉宗鑫當時發現陳嘉瑩疑似持有毒品,陳女卻拒絕下車接受調查,反而猛踩油門向前疾駛,劉宗鑫見狀伸出右手抓握陳女衣領、左手臂及駕駛座車窗玻璃,喝令她下車,但陳女竟以S型危險駕車方式,沿土城區金城路往三峽方向加速逃逸,並向左撞擊捷運施工護欄,導致被拖行的劉宗鑫後背撞擊護欄而墜落在地,過程中陳女並未減速,肇事後也沒停車,直接駛離現場,劉宗鑫頭胸腹背部、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急救仍於到院前因多器官損傷出血死亡,留下妻子與1歲、4歲2名幼女。

一審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後,認定陳女「虐殺」警所長,觸犯殺人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妨害公眾往來罪、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從重依殺人罪論處,今年2月間判她死刑。

警察節特刊:365天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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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宗鑫 # 女毒蟲撞死警所長 # 陳嘉瑩 # 警察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