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學年度起智慧眼鏡將單獨列為重大違規項目
大考中心也同步修正116學年度考試簡章,智慧眼鏡將自116學年度起單獨列為重大違規項目,只要配戴或隨身攜帶,不管有沒有使用都會視同舞弊,該節不予計分;就算放在置物區,只要未關機,該節同樣不計分。
今年分科測驗因巴威颱風延期至7月13日至14日舉行,測驗成績將於8月3日公布。大考中心今天召開會議,審議115學年分科測驗考生違規,經考區提報違反試場規則的違規共111件,比去年減少13件,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51件為最多,行動電話、不可攜帶入座物品及攜帶入場物品發出聲響等違規共21件次之。
該生物理、化學皆有使用智慧眼鏡
分科測驗今年首度啟用金屬探測器,在第一節物理考科時,監考人員發現考生配戴黑框眼鏡與一般眼鏡不同,第一節結束後隨即向試務人員反映,該試場有考生配戴的眼鏡框較粗,懷疑為智慧型眼鏡。
試務人員於10:45第二節化學考科預備鈴響後,考生進入試場,監試人員宣讀完畢注意事項後,檢查該生之眼鏡。經金屬探測器掃瞄有金屬反應,初步判別為智慧型眼鏡,試務人員立即收取違規證物。
大考中心取消該生考試資格
考生於化學考科結束後,由監試人員陪同至試務辦公室,現場經試務人員檢查,該眼鏡左側鏡架有電源開關,鏡腳多處用黑色膠帶包覆,被包覆的範圍包含電源開關鍵和功能鍵;右方鏡片有品牌名稱,以及直向線條的區塊,開機後眼鏡鏡架會發燙。
試務辦公室雖已告知考生所戴的是智慧型眼鏡,但考生仍於13:20主動要求取回並配戴該眼鏡考試,願意被記違規扣分。試務人員說明若於考試時再配戴該付眼鏡,仍將記錄違規,情節嚴重將取消考試資格。之後該考生應試並未再配戴智慧眼鏡。
大考中心認為,這名考生在物理和化學科都違規使用智慧型眼鏡,且回答時多有迴避,決議依照簡章規定,有明確使用且情節重大,取消其考試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