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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2工人深夜騎車覓食遭逮!唾液快篩呈毒反應 重罰9萬吊照移送法辦

出版時間:2026/01/18 21:32
社會 地方大小事
曾伯愷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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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四維路今天凌晨發生2名工人毒駕騎車事件。據悉,警方巡經該路段,見兩工人分騎機車未打方向燈轉彎趨前攔查,經警使用毒品唾液快篩,兩人皆呈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坦扣車帶回查辦,偵詢時兩人坦毒駕,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及第42條重罰兩人9萬元1200元,移置車輛,並吊扣駕照1年至2年。

新北兩工人毒駕騎車,警攔下帶回依法送辦。翻攝畫面 zoomin
新北兩工人毒駕騎車,警攔下帶回依法送辦。翻攝畫面

工人騎機車未使用方向燈轉彎遭攔

據悉,戴姓男子(39歲)與林姓男子(52歲)今天凌晨1時許,分乘兩輛機車外出吃消夜。途中騎經新北市板橋區四維路,疑未使用方向燈直接轉彎,遭轄區警巡經發現趨前攔查。

警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翻攝畫面 zoomin
警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翻攝畫面

毒品唾液快篩試劑一驗是毒駕

警盤查兩人身分過程,見鄭、林兩男眼神游移、神情慌張,經查兩人皆有毒品前科,警立即使用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驗測,赫見兩人皆呈毒品安非他命成分反應,當場扣車帶回查辦,另進行尿液採證。

騎士未打方向燈轉彎,遭警攔下盤查。翻攝畫面 zoomin
騎士未打方向燈轉彎,遭警攔下盤查。翻攝畫面

警依法重罰9萬1200元罰鍰

偵詢時,兩人坦承吸毒駕車,警詢後依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及第42條毒駕與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各罰9萬元1200元罰鍰,機車則移置保管,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

 

 

 

警依法帶回查辦。翻攝畫面 zoomin
警依法帶回查辦。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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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駕 # 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