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中的「校事會議」,遭批有濫訴、有罪推定等問題,教育部1月修正校事會議制度,修正重點包含刪除匿名檢舉、強化案件分流等,改革後檢舉案件量、受理送校事會議量,以及檢舉案不受理率,均有改善。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7/27審查1月修改的校事會議制度相關法規,在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下,決議將新修版校事會議制度退回,依規定,若教育部未於2個月內完成再次修改,將回歸1月以前的舊制。
人本等民團今天呼籲,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應改用第三方機制,進行案件分流、調查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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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第三方機制,全教總發布新聞稿表達反對,強調制度改革的關鍵,在於案件分流、專業判斷與權責明確,而不是再成立一個新的第三方機構,增加更多調查層級與程序。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指出,現行校事會議制度本身,就已經具有高度的第三方介入性質,案件進入調查程序後,即由外聘調查人員組成調查小組,然而,校事會議卻衍生小案大辦、調查品質不一、程序冗長、認定標準分歧、行政資源大量耗損,以及親師生長期陷入調查程序等問題,證明第三方並不是處理教師不適任案件的萬靈丹。
葉青芪也說,第三方只代表調查者來自學校以外,並不代表一定了解教育現場,更不代表必然具備案件所需的專業,若調查制度脫離教育現場,反而可能加深親師生彼此猜疑,進一步撕裂校園信任關係。
葉青芪強調,不應迷信第三方身分,而是依照案件性質,由具備相應專業與權責的機制處理,才應是修法重點。
全教總主張,涉及性平、體罰、兒少傷害或其他重大違法情事者,應回歸現有專責機制,由具備相應專業的人員處理,至於性質輕微的事件、一般親師生互動爭議、行政管理問題,或涉及教師平時工作表現、考核及懲處事項,則應回歸學校既有的輔導改善、行政處理及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機制。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正視制度失靈的後果,廢除校事會議,以尊重教師專業、恢復校園信任為前提,重新建立明確的且專業處理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