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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主管當共諜!行賄10萬刺探陸委會官員機密 最終下場出爐

長榮航空駐四川前代表喬思齊(圖)涉當共諜,被依行賄罪判刑6月定讞。資料照。丁牧群攝 zoomin
長榮航空駐四川前代表喬思齊(圖)涉當共諜,被依行賄罪判刑6月定讞。資料照。丁牧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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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長榮航空駐四川省首席代表喬思齊10年前在職時,涉嫌向陸委會官員刺探機密,並企圖行賄10萬元遭拒,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從重依行賄罪判喬男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犯罪所得人民幣3萬元沒收。

與對岸情報人員「小權哥」密切交往

判決指出,喬思齊從2011年至2014年間,因長榮航空公司派駐大陸地區四川省成都市,而與中國大陸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設立或委託民間團體的「小權哥」及「上級領導」等官員密切交往。

收取人民幣3萬元 向陸委會楊姓官員打探機密

喬思齊明知同校畢業、任職於我方大陸委員會的楊姓學弟可接觸關於大陸政策的研究及綜合規劃,以及大陸情勢研判等機密事項,也知悉中共與我國仍有武力對峙事實,乃敵對勢力,且人民不得為大陸方面刺探、蒐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文書,或發展組織,竟基於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小權哥」及「上級領導」在台物色任職陸委會的楊姓官員,並企圖將楊姓官員引介赴港、澳地區與「小權哥」及「上級領導」會晤,為中共發展組織。

喬男共向「小權哥」及「上級領導」收取人民幣3萬元,欲轉送給陸委會楊姓官員作為報酬,並向楊姓官員刺探、蒐集關於陸委會公務上應秘密之「兩岸航線中轉」、「內部資訊」、「委外研究案」或「研究報告」等資料,但楊姓官員以無法接觸機密資料為由,拒絕提供。

楊姓官員拒收10萬台幣

另外,喬男依「小權哥」及「上級領導」要求,邀約楊姓官員赴港、澳地區與「小權哥」及「上級領導」會面認識,但楊姓官員警覺,不置可否,喬男因此未能成功為大陸方面發展組織及刺探或蒐集關於陸委會公務機密,楊姓官員另婉拒喬男替「小權哥」轉交的台幣10萬元現金。

喬思齊認罪獲輕判

此案一審由高等法院審理,合議庭審酌喬思齊坦承犯罪,認定他觸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為大陸方面刺探、蒐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及發展組織未遂罪,另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依想像競合犯規定,從重依行賄罪論處。

高院審酌喬男未對國家安全造成實際損害,依《刑法》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今年1月量處有期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並諭知褫奪公權1年,犯罪所得人民幣3萬元宣告沒收。

檢方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喬思齊被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由於涉犯刑度5年以下之罪、判刑6月以下,依法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由高檢署審酌准否。

陸委會:同仁警覺性高 機密未外洩

針對此案,陸委會先前曾以書面回應,強調陸委會許多研究案具有高度機密性質,時常有企圖刺探的人士。所幸陸委會同仁的警覺性非常高,有效確保了機密資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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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榮航空 # 共諜 # 喬思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