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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光州少女命案嫌犯首認性侵殺人!可判死 案情驚曝警權包疪「黑幕」

南韓光州警察廳外觀。取自Google地圖 zoomin
南韓光州警察廳外觀。取自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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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張翠蘭/綜合外電】南韓光州17歲女高中生遭隨機持刀殺害案件震驚社會,兇嫌周一(7/13)當庭承認自己是以性侵為目的殺人,是5月落網後首次認罪。此重罪最高可判死刑。然而案件調查中也意外爆出,兇嫌的警官父親利用身分之便試圖湮滅重要證據,還有其他警員協助隱瞞。時值國會正討論全面廢除檢察官補充調查權,爆出警界聯手包庇「黑幕」,引發各界質疑「誰來制約警方的調查權力」。

 

摘要重點

+ 瞭解機制
1
23歲張嫌於7月13日首度承認以性侵為目的隨機殺害女高生,最重可面臨死刑。
2
警官父親涉嫌湮滅手機等證物,重案組長因篡改證據被捕,引發警界集體包庇醜聞。
3
檢方憑行車記錄器鐵證翻案,重創執政黨廢除檢察官補充調查權的司法改革說服力。

根據韓聯社報導,光州地方法院刑事審判第13庭7月13日開庭,審理23歲張潤基涉嫌殺人案。張潤基的公設辯護人就被告人是否承認「以性侵為目的殺人」的問題表示,承認全部指控。

張潤基被審判長問及是否同意辯護人意見時,亦作出肯定回答。這是他5月5日被警方拘留後至今,首次認罪。

案情指,張潤基因禁錮性侵外籍女同事,求愛不成,在對方逃脫後,竟於5月5日凌晨0時10分在光州市當街隨機持刀綁架返家途中的女高中生李彩媛,在女方反抗期間將她割頸刺死。

張潤基當天稍後落網,供稱是一時衝動殺人。警方最初以普通謀殺罪立案,後來被檢察官重新定調,在進行補充調查後,以性侵殺人罪名提起公訴。

《韓國時報》報導,根據《刑法》,普通謀殺罪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性侵殺人罪則適用《性犯罪處罰特別法》,該法僅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張潤基在6月22日仍只承認殺人罪名,直至檢方透過補充調查收集到鐵證,找到停在犯罪現場附近的一輛車的行車記錄器拍攝到其犯罪過程的影片,張嫌才承認性侵殺人罪。

而張嫌的供述加劇了大眾對負責最初調查的當地警隊行為的批評,此案也演變成一場因警方監管不力而導致的系統性失職醜聞。

經檢方補充調查發現,張潤基的父親為現役中級警官,張父在警方搜查前進入兒子公寓,銷毀其情趣娃娃和手機,同時,負責辦案的警員還向張父洩漏調查資訊,並在搜查張嫌汽車時看到疑似用於犯案綁縛的電線束帶,卻未查扣;該束帶後來消失,最後竟在張父家中被檢察官查獲。

目前涉案的1名警察署重案組組長因涉嫌篡改證據被捕,而該署前署長和刑事調查科科長也正在接受調查。張父也被懷疑與當地警方調查小組串通。

此案發生之際,正值國會討論檢控改革。執政的韓國共同民主黨(DPK)要求廢除檢察官直接調查權和補充調查權等所有調查權,以及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的權力。

然而這起命案恰恰曝露出警察行使初步調查權漏洞百出、黑幕重重,警察權力不受約制的風險被攤在陽光下,最終是靠著檢察官進行補充調查後一一揪出被試圖遮掩的犯罪證據,才讓少女遇害真相大白,也動搖民眾對於繼續推進檢控改革的支持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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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韓 # 光州 # 性侵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