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保障法三讀!每單報酬不得低於45元 平台須強制納保
【記者蘇柏銓、王良博/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處理攸關外送員權益的「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明定外送員時薪報酬,每單外送換算時薪後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每年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今在朝野三黨團無異議下,順利三讀通過。勞動部將盡速訂定子法,依法會在總統公布後6個月實施上路。
每筆報酬最低45元
根據三讀條文,外送員報酬以「每筆訂單」分開計算,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例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之一點二五倍,且不得低於新臺幣四十五元之保障金額。
條文表示,前項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之保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一年度保障金額乘以每年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之調升比率,公告調整。
不得強制排定上線
條文也提到,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報酬,應全額直接給付。但法令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報酬,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
另外條文也表示,外送平臺業者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時,外送平臺業者不得強制排定外送員上線期間,或違反外送員意願使其維持上線狀態。外送平臺業者對於外送員拒絕接單或選擇下線休息,不得有不利對待。
平台強制納保
同時條文也明定,外送平臺業者應依下列規定,為已成立外送服務契約之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且須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
最終條文也指出,「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總統公布後6個月上路 勞動部先定子法
中央主管單位勞動部表示,新法將於總統公布後6個月施行,勞動部在法案施行的過渡期間內,將盡速會同交通部、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共同完成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的制訂及公告,訂定子法的過程中,除會徵詢外送平臺業者、外送員、工會、消費者保護團體及合作商家之意見,也會加強宣導及協助外送平臺業者依法調整營運模式,以利該法順利推行。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全文共計28條,勞動部表示,外送專法三讀通過的重點,著重在保障外送員、消費者及商家的權益,希望在外送平臺業者可透過數位技術掌握派單、計算報酬及運費、制定契約條款及資訊等優勢權力的條件下,透過法律明確規範,確保契約公平、資訊透明與爭議申訴機制得以落實,並在考量數位平臺產業創新空間的前提下,衡平四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促進外送平臺產業健全發展。
產業工會:建立外送員最低報酬保障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透過臉書表示,立法院今(6)日三讀通過《外送平台從業人員保障專法》(簡稱外送專法),預計最快於今年8至9月正式上路。這是台灣外送產業發展以來,首度以專法形式,明確建立外送員的最低報酬保障、保險制度,以及停權與申訴救濟機制,為長期處於制度灰色地帶的外送工作,補上關鍵的法律拼圖。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達支持並分析,攸關全台十幾萬名外送員,這部專法有三個關鍵點:首先, 打破低薪剝削:明定外送每單基本運費,並用附帶決議要求行政機關盡速針對機車營運成本擬定訂運價準則。其次,建立透明與對等:專法要求平台必須公開計價公式,並設立由專家學者與工會代表組成的「獨立申訴處理小組」。從今以後外送員如果被停權,有申訴與救濟的管道。
第三, 她說,保險與職安兼顧:強制平台必須為外送員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與意外險,讓每一位在街頭奔波的夥伴,都能有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今天支持的不只是一部法律,而是十萬個外送員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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