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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隊員為泰達幣拍機密洩對岸!收賄57萬 下場超慘

出版時間:2026/01/06 14:24
社會
王勇超 文章
臺灣⾼等法院⾼雄分院。資料照片 zoomin
臺灣⾼等法院⾼雄分院。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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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海巡署前李姓隊員涉嫌收受1萬8522顆泰達幣、折合新台幣約57萬6127元的賄賂,洩漏國家及軍事機密給中國人士,危害國安。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審結,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7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對《知新聞》記者表示,李男案發前在海巡隊的艦艇上擔任船員,案發後即遭停職,之後李男自行請辭。

收賄以虛擬貨幣支付 洩密內容涉國安、軍事

高雄高分院指出,李男自2022年起,任職於海巡署艦隊分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期間經中國人士「Tony」利誘,於2022年9月10日加入其所屬中國情報組織。

李男在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間,利用職務之便,以手機拍攝國家機密、軍事機密及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或電磁紀錄,再透過通訊軟體傳送給對方。

法院調查,李男陸續收取「Tony」交付的報酬,共計1萬8522顆泰達幣,折合新台幣約57萬6127元。李男以此方式,反覆交付涉及國家安全的重要資訊,行為時間長達將近2年。

自白繳回不法所得 仍判重刑

合議庭指出,李男身為公務員,原本前途看好、任內表現良好,卻因家人有金錢需求,選擇出賣國家及公務機密,造成國家安全實質危險,也打擊國人捍衛自由、民主價值的信心,行為嚴重不當。

法官審酌,李男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並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可;但考量其交付機密內容性質、外洩後可能造成的安全損害與影響程度,以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以示懲儆。

法院另裁定,扣案的新台幣57萬餘元、iPhone 11與iPhone 13各1支,以及相關偽造署名物品,全數沒收。本案仍得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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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巡署 # 洩密 # 共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