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迷你馬又脫逃!闖馬路奔走車輛急閃驚險畫面曝 飼主慘了
【記者曾伯愷/台北報導】有民眾昨天(24日)下午於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驚見一匹迷你馬在馬路上奔走,險象環生,立即通報警方。北投警分局獲報調派線上警力前往察看,發現該批迷你馬疑本月1日就曾在北投街道奔走,立即通知飼主到場領回。警方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之規定,開處飼主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北投大業路驚見迷你馬奔走
據了解,本月1日一匹迷你馬奔走在北市北投區街道,北投警方循線通知飼主領回,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之規定開罰。孰料,昨天(24日)下午4時許,北投警方又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北投區大業路517巷一帶有迷你馬於馬路奔走。
根據監視器錄下的畫面顯示,該批迷你馬於馬路上逆向行走,有騎士和車輛迎面而來,緊急閃避。
警依道交條例開罰飼主
北投警分局立即調派線上警力前往察看,發現迷你馬已被民眾控制,檢視發現該馬匹疑似月初就曾於街道奔走,研判為大業路一間農場所有,立即通知飼主前來領回。
警方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之規定,疏縱動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放任馬匹車流奔跑 動保法可罰飼主最高1萬5
依據《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若飼主刻意放任馬匹在車流中奔跑、使其遭受驚嚇或暴露於危險環境,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2項2款之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之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活環境,未達動物受傷狀況,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依法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馬匹奔走致用路人車禍 飼主恐負刑法相關責任
若馬匹在車道上奔馳,致用路人發生車禍傷亡,飼主可能面臨《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或第284條過失傷害致死罪,負起法律責任。
北投警提醒飼主 務必小心看管
北投分局呼籲,飼養動物請務必小心看管,如致動物在路上奔走,恐影響交通秩序及用路人安全,如發現類似情事,請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立即到場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