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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避孕藥擬參考日本免處方 石崇良:下半年提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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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為解決墮胎藥與避孕藥非法或跨境販售問題,衛福部預告修正《藥事法》部分條文,將1種搭配墮胎藥的胃藥成分,以及2種高濃度黃體素納入追蹤追溯系統,同時也讓事後避孕藥由處方藥轉為指示藥的討論再起,衛福部長石崇良允諾,會以最快速度朝轉類方向研議、如參考日本做法,但在沒有配套措施可搭配的前提下,不會貿然實施,會盡可能在下半年提出相關內容。

針對事後避孕藥轉類議題,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在沒有配套措施可搭配的前提下,不會貿然實施。林林攝 zoomin
針對事後避孕藥轉類議題,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在沒有配套措施可搭配的前提下,不會貿然實施。林林攝

食藥署預告3藥品納入追蹤追溯

為避免藥品於非法供應鏈流通及濫用,不定期調整追溯及追蹤的藥品類別,食藥署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預告新增「含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之口服單方劑型藥品」列入追溯或追蹤藥品類別。

Misoprostol的適應症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與RU486併用,可作為治療終止少於49天無月經的早期子宮內懷孕」;Levonorgestrel適應症為「無事前避孕措施之緊急避孕措施」;Ulipristal acetate適應症為「無防護性交或避孕失效後120小時(5日)內的緊急避孕」,前述藥品皆屬醫師處方用藥。

 

目前事後避孕藥仍為處方藥,需取得醫師處方箋。林林攝 zoomin
目前事後避孕藥仍為處方藥,需取得醫師處方箋。林林攝

食藥署:和藥品取得合法性是兩回事

目前是後避孕藥屬於處方藥,需持醫師處方箋才能領取,食藥署強調,本次修法是確保藥商落實申報作業,納入追溯或追蹤系統,和藥品取得的合法性其實是兩件事,但相關話題卻在社群媒體炸鍋,認為衛福部「開倒車」。

立委林月琴今(2)日在質詢時詢問,未成年女性、外籍移工、被性伴侶控制甚至性侵的女性,在第一時間可能不知道如何拒絕、不敢求助,或不願意讓他人知道自己的狀況,才會在第一時間購買藥物,而藥物又必須在72小時內服用才有效,還要考慮假日和偏鄉醫療院所可能沒有開,涉及處方箋問題。

 

石崇良:這3種都不建議長期使用

林月琴說,政府在用藥安全政策,能否提供快速安全保密機制?對於用藥安全的政策都支持,但會不會讓真正需要的人買不到?且為何2016年就檢討轉為指示藥、比照日本做法,為何後來擱置?

石崇良說,這次所納入這3個藥品納入追蹤追溯還只是預告,不是馬上要做,實施時一定會考量這些用藥需求,配套完整之後才實施,其實目前納入追溯或追蹤系統的藥品已經500多項,最近才新增這3種藥品成分。 

石崇良說,這三個並不是常規使用的避孕藥,都是在事後緊急使用,且藥理也不完全相同,一款是要搭配管制的墮胎藥RU486使用的前列腺素,本身不是荷爾蒙,會刺激子宮收縮、將胚胎排出;另外2個是高劑量的黃體素荷爾蒙,作用是阻斷黃體素的分泌,達到延遲排卵、阻止受精,但都不建議長期使用。

 

石崇良,目前納入追溯或追蹤系統的藥品已經500多項,最近才新增這3種藥品成分。陳卓邦攝 zoomin
石崇良,目前納入追溯或追蹤系統的藥品已經500多項,最近才新增這3種藥品成分。陳卓邦攝

石崇良:盡可能下半年提出配套

這都是不得已或者是緊急情況下才使用,石崇良強調,考慮到有些國人的需要,所以在正式實施之前,一定會有相關的配套措施,讓真的有需要的緊急情形可以取得,盡可能在下半年提出配套措施,不會貿然上路。

立委張雅琳則要求,一定要與相關團體舉行公聽會,不要在台北看天下,更要站在偏鄉的處境制定相關新制內容,避免未成年和受害女性,在真正需要時卻碰到困難。石崇良允諾,一定會在保障民眾健康跟權益下,著眼規劃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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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福部 # 事後避孕藥 # 石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