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慘了!批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要賠20萬 再遭判賠《民視》150萬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名嘴周玉蔻2021年在臉書、《民視》電視節目指稱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趙怒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下架節目、刪文,最高法院去年判周玉蔻和《民視》連帶賠償趙少康200萬元,周女另須賠趙少康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節目,全案確定。《民視》賠償趙少康200萬元後,控告周玉蔻要求她負擔3/4賠償責任,台北地院今如數判准,判周玉蔻要給付《民視》150萬元。可上訴。
周玉蔻拋3關鍵字批趙少康
全案源於周玉蔻2021年8月26日在她經營的《放言》網站發文:「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這些事情不會隨著時光被海浪吹走,沙灘上總會留下足跡」。
隔年9月17日,周女又在臉書發文:「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可別耐捺不住、自提油火燒身啊!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
開嗆反駁「民進黨側翼」
另外,周玉蔻在她主持的《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以:「放任側翼亂咬!?秒速切割裝清高!?趙少康嗆阿中:抹紅他人不沾手 造謠!?」標題,反擊趙少康說她是「民進黨側翼」,周女在節目中怒嗆:「那我就告訴你,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是不是也不沾手呢?」趙少康因此怒告周玉蔻、《民視》連帶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下架節目、刪文。
《民視》連帶賠償200萬
判決指出,周玉蔻在臉書及節目上的相關言論並非事實,且未經合理查證,侵害趙少康名譽權,應負侵權責任;《民視》製作播出相關節目,應負共同侵權責任,因此周女要為臉書內容「老趙啊老趙,在我是非大旗、肅清邪魔的名單上,你的列名甚為末路,可別耐按不住、自提油火燒身啊!!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賠償趙少康20萬元。
至於周女在「辣新聞152」節目中指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是不是也是不沾手呢?」高院認定周女須與《民視》連帶賠償趙少康200萬元。
此外,法院指出,周玉蔻於2023年一審判決後,2024年1月5日再於《放言》網站陳述有關趙少康拋妻棄子之事,因此法院准許趙少康的請求,判決周玉蔻不得再發表或散布相關言論。《民視》已將此案爭議節目下架。
曾被馬英九、郭台銘求償判賠
周玉蔻官司不斷,過去曾因指稱前總統馬英九收頂新集團政治獻金,被法院判賠馬英九180萬元確定;另因爆料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拿3億元給柯文哲的競爭對手,判賠郭台銘200萬元確定。
辱張淑娟「滾床單」判刑1年6月、遭求償2千萬
不僅如此,周玉蔻與名嘴蔡玉真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曾涉與台北市長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滾床單」,周女、蔡女均被一審依加重誹謗、《個資法》判刑1年6月,還遭限制出境,由高院審理中。民事部分,張淑娟向周女、蔡女求償2000萬元,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