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5日新北市台64線快速道路西向發生死亡車禍,一名政大畢業的25歲溫姓男子凌晨搭乘多元計程車返回新北板橋,途中卻因不明原因遭46歲林姓司機趕下車,慘遭4車輾斃。對此,Bolt發聲致歉,並表示案件已進入刑事調查程序,將全力配合相關機關調查。另外,Bolt台灣總經理曾憲竑進一步強調,已立即聯繫司機並對其停權處理,目前案件進入警方與刑事調查階段,無法透露更多細節。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召開「網際網路媒合客運服務管理條例」立法公聽會,召委黃健豪說明這場活動的緣起,因台64乘客死亡事件發現,表面上叫車平台為Bolt,該平台與「耐斯車隊」合作,但車籍資料登記為「皇冠大車隊」,但Bolt卻沒有實際法律責任,變成司機、車隊負相關管理責任,對消費者是很大的理解誤區,因大家認為從平台叫車就應該負相關責任。
另外,Uber日前在北投載客,駕駛第一次開罰10萬元、吊扣營業車牌照跟駕駛人駕照4個月,優行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屬於媒合駕駛、開罰新台幣50萬元,並吊扣該營業車輛牌照跟汽車駕駛駕照4個月;優行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屬於媒合駕駛、開罰新台幣50萬元,並吊扣該營業車輛牌照跟汽車駕駛駕照4個月;Uber平台屬於派遣提供資訊,第一次裁處開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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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文化與社會創新碩士學位學程特聘教授侯勝宗認為,立法應補平台責任,也要引導產業升級,避免大型平台以資訊服務名義規避公共責任。
屏東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認為,現在許多叫車平台,實際上已掌握乘客入口、訂單媒合、車輛派遣、動態計價、收款、抽成、司機帳號管理及派單演算法,但在法律上卻仍可能以「資訊媒合」、「科技平台」或「軟體服務」自居。平台掌握營運核心,真正的營運風險、事故責任與制度成本,卻往往由傳統車行與第一線司機承擔,希望推動修法處理的問題。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胡廸琦說明本回重點,大家關注只做資訊服務的平台要不要納入車隊管理?交通部仍有討論空間、檢討;至於費率,是地方政府權責,會找地方政府討論。
不會支持特別立法,因為現行公路法體系該有的處罰,如違規撤照、停權,另外,籌設立案、資料保管等,既有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都有,過去平台業者都稱是「資訊服務」,所以才會規範司機跟平台中間一定要有車隊來負責,重點就是要不要把資訊平台納進來,變成一個車隊的概念。
胡廸琦也提到,兩個法若同時存在,也會有競合問題,出了事到底用什麼法去開罰?立法的法治上通常不會做2個法去規範同一件事情;過去都是既有的法規不能涵蓋,才會另立專法處理,還是以修原本的法規做補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