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直言:這條罪「很多人犯過」一人公司最常見
對於詹姆士遭起訴,律師林智群直言:「其實詹姆士犯的錯,很多人都犯過。」許多創業者誤以為只要暫時借一筆錢匯入公司帳戶,等主管機關驗資確認有該筆資本並完成登記後,就可以立刻把錢領走還人。這個就是違反公司法第9條第1項,有刑責的。另外也有違反商業會計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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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11萬人追蹤的粉專「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也指出,這是許多中小企業、特別是一人公司最常犯的罪。過去在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的「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瀏覽時,經常看到與《公司法》第9條相關的問題,其中便有企業主發問:「和老婆借錢成立公司,公司成立後錢就還老婆,結果收到調查局通知,這有問題嗎?」 這種大眾習以為常的資金調度,事實上已觸犯刑事法律。
貫徹資本確實原則 負責人最重面臨5年刑責
P律師進一步解釋,政府制定《公司法》第9條第1項規定,是為了貫徹「資本確實原則」並加強對債權人的保護,以避免有人虛設公司、浮誇資本額,藉此防免經濟犯罪的發生。根據《公司法》第9條第1項規定,若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是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金。
錢入公司帳戶即屬公司 絕不可當「私人金庫」
律師一致提醒創業者,一旦出資成為公司股東,該筆資金的所有權便屬於公司,絕對不能把公司帳戶當作個人金庫任意抽回。 負責人若貪圖一時方便或心存僥倖進行「假驗資」,公司不僅可能面臨被撤銷設立登記的下場,負責人更必須面對最高五年的有期徒刑。 創業者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與調度資金時,務必確保資金流動符合法律規範,以免因小失大。
型男主廚詹姆士遭控「假驗資」起訴兩罪
58歲知名廚師詹姆士,過去因《型男大主廚》等電視節目走紅,並於2016年成立「詹醬有限公司」推出個人研發產品。他去年與前經紀人丘秀珠及其丈夫王鈞爆發財務及合約糾紛,丘女除了向其民事求償2584萬元外,亦指控他於2016年創立公司時涉嫌資本登記不實。
詹姆士雖已於2025年3月發表聲明退出詹醬公司的經營管理與品牌營運(目前經濟部登記負責人為丘秀珠),但士林地檢署調查後,仍認定其涉及假驗資,於今年3月依《公司法》驗資不實罪及《商業會計法》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罪將其起訴,士林地院也將於本月20日開庭審理。
登記當天匯回200萬借款 涉假驗資手法曝光
起訴書內容指出,詹姆士是向友人借錢匯款共200萬元到公司資本額帳戶中,其後委託不知情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成功向台北市政府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卻在順利取得設立登記後,即將帳戶內的200萬元全數匯回友人帳戶以償還借款,此一「向人借錢匯入帳戶驗資,登記完成後隨即抽回還款」的過程,被檢方認定觸犯刑事罪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