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大甲媽遶境「格鬥盃」連警察都敢打 5惡徒下場慘了
【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台中大甲鎮瀾宮媽祖遶境進香隊伍本月18日深夜行經彰化市時爆發肢體衝突,造成3名員警受傷,其中彰化分局偵查隊長甚至慘遭打斷鼻梁。警方陸續逮捕施暴的陳姓、柯姓等5名犯嫌,彰化地檢署於今日宣告偵查終結。檢方展現強力執法決心,正式對陳姓等5名被告依妨害公務、傷害及毀損等罪嫌提起公訴。
衝突事件發生在4月18日,大甲媽祖鑾轎於18日深夜10時50分許行經彰化市自強路段時,身穿橘衣的宮廟團體為了接轎問題引發推擠拉扯。彰化分局警力第一時間強力介入排除與阻隔,但在混亂的推擠中,員警慘遭推打,導致蕭姓偵查隊長鼻梁被打斷濺血,邱姓分隊長與黃姓偵查佐也受到擦挫傷。
3名受傷員警隨後被送往秀傳醫院治療,現場失控的場面在網路上瘋傳,民眾無奈戲稱為「大甲媽格鬥盃」再度開打。彰化警方當場在自強路衝突現場已當場逮捕滋事的陳姓嫌犯,並搜出毒品咖啡包及愷他命(K菸)。警方隨後陸續逮捕柯姓(21歲)、曾姓、葉姓兄弟(25歲與21歲)等5人。
起訴名單與罪嫌
彰化地檢署表示,18日鑾轎行經彰化市區時,部分群眾無視現場維安警力,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實施強暴脅迫。此舉不僅挑戰公權力,更導致現場維護秩序的偵查隊長等多名員警受傷。彰檢隨即指派陳振義檢察官指揮彰化分局及刑事局中打中心(第六大隊)組成專案小組迅速偵辦。
彰化地檢署指出,被告陳男(現羈押中)、柯男於4月18日大甲媽祖遶境行經彰化市區時,聚眾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實施強暴脅迫並致偵查隊長等人受傷,均涉犯刑法第136條妨害公務及第277條傷害等罪嫌。
另外,被告曾男除涉犯前揭兩罪外,另犯同法第354條之毀損罪嫌。被告葉姓兄弟於上述衝突發生時在場助勢,均涉犯刑法第136條聚眾妨害公務在場助勢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嚴正聲明
彰化地檢署強調,宗教盛典應是安定人心的力量,絕非暴力滋事的藉口。檢方重申「公權力不容挑戰」,對於任何違法脫序行為定將迅速嚴辦到底。同時呼籲民眾參與盛事務必保持理性,以虔誠行動守護宗教活動的莊嚴,才能獲得真正庇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