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不服處分!遭記過免職提復審 保訓會審議結果出爐
【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勞動部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涉管理不當與職場霸凌,去年遭記兩大過免職,謝宜容提出復審,主張開考績會前未給陳述機會,且她沒有以敵視、討厭、歧視為目的的職場霸凌行為,懲處違反比例原則。不過謝宜容得主張,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訓會)駁回,免職處分確定。

職場霸凌風暴擴全台 勞動部祭嚴懲
去年11月4日,勞動部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發生一起公務員輕生案,引發職場霸凌的疑雲。勞動部於去年11月19日公布調查報告,當時將謝宜容調離原機關並降調。然而,由於輿論質疑懲處過輕,勞動部於11月20日召開考績會,最終決議對謝宜容記兩大過免職。
復審主張遭駁回 謝宜容稱未受公平對待
中央社報,謝宜容在去年12月提起復審,主張勞動部在召開考績會前,並未以書面通知,也未給予她適當的準備時間、陳述及申辯機會,認為處分違反考績法規定。此外,她也否認有以敵視、討厭、歧視為目的的職場霸凌行為,認為縱使部分管理方式不當,也未達情節重大、嚴重損害政府及公務員聲譽的程度,懲處違反比例原則。
霸凌情節重大 免職處分符比例原則
保訓會指出,根據勞動部的行政調查結果,謝宜容確實存在大聲咆哮、怒罵或貶低下屬的行為,並有多名同仁因此求助身心科。此外,在公務員輕生案後,謝宜容更被指控為避免媒體報導,強勢要求職員不得對外聲張。保訓會認為,謝宜容的行為已構成職場霸凌且情節重大,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勞動部依考績法做出的免職處分並未違反比例原則。

程序合法合規 謝宜容曾有陳述機會
保訓會進一步說明,勞動部在展開行政調查時,已透過人事室主任以LINE聯繫請假的謝宜容接受訪談,並就其行為逐一詢問,符合行政程序法規定。同時,在考績會召開前,除了書面公文外,勞發署及北分署人事室主任也多次透過LINE、手機、市話等方式聯繫謝宜容,告知考績會召開事宜,給予了她陳述意見的機會,但均未獲回應。因此,勞動部在作成獎懲令前給予謝宜容陳述及申辯機會的程序,難謂不合法。
監察院彈劾移送 刑事部分另案審理
此外,監察院今年6月已通過彈劾謝宜容,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在刑事部分,謝宜容曾被控涉犯過失致死罪,但檢察官認定公務員輕生與謝宜容的領導管理方式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謝宜容另因涉嫌貪污等罪嫌遭起訴,全案目前仍在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衛福部官員霸凌案亦遭駁回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衛福部也爆出多名官員涉嫌職場霸凌案件。其中,經調查成立職場霸凌並被記過的官員,以及因督導不周受懲處的司長,也都提起了復審,但這些申請已於今年7月遭保訓會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