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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小三生比中指飆罵「娘娘腔滾出去」 男師氣炸提告!獲賠2萬元

音樂男老師不滿被小三學童辱罵「娘娘腔」,憤而提告,二審獲賠2萬元。AI生成示意圖 zoomin
音樂男老師不滿被小三學童辱罵「娘娘腔」,憤而提告,二審獲賠2萬元。AI生成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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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志弘/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國小男童,上課時嬉鬧亂跑遭音樂男老師,竟當眾回比中指,還飆罵「娘娘腔」、「整個跟女人一樣,你快點給我滾出去」等語。男老師不甘受辱提告求償,高雄地院二審認定男童故意侵害名譽權,且監護機構未盡監督責任,判處男童與監護機構須連帶賠償2萬元。

本文大綱

課堂嬉鬧遭制止!小三生比中指飆粗口

判決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11月初。當時就讀高雄某國小三年級的黃姓男童,在視聽教室上音樂課時未遵守秩序,在教室內蹦蹦跳跳、亂跑亂鬧。

當音樂老師上前制止時,男童竟當著全班同學面前,對男老師比出中指。之後變本加厲,大聲咆哮飆罵「幹」、「白痴」,甚至辱罵老師「娘娘腔」、「整個跟女人一樣,你快點給我滾出去」等帶有性別歧視與人身攻擊的語言。

同班多名學生則目擊男童當眾嗆聲,均證稱男童當時情緒激動,對師長叫囂與辱罵,「全班都看到了」。

高雄地院簡易庭。資料照。王勇超攝 zoomin
高雄地院簡易庭。資料照。王勇超攝

男師遭辱求償30萬 機構質疑管教有爭議

音樂老師因名譽嚴重受損、精神飽受痛苦,決定提告要求男童及其法定代理人某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連帶賠償30萬元。

基金會開庭時辯稱,男童為失依兒童,法務監護時間尚短,且老師過往管教方式亦有爭議。但法官審理發現,男童早在2020年間便已住進基金會園區照顧,基金會未能舉證已善盡法治教育與尊重師長之監督責任,自難卸責。

一審判5千!二審翻盤改判賠2萬

高雄地院合議庭審酌後認定,男童行為時已有識別能力,其言行在通念上具輕蔑貶抑之意,已實質貶損老師的社會評價,構成故意侵權。一審原僅判基金會單獨賠償5000元,二審審結後廢棄原判,考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受辱程度後,改判男童與基金會須連帶賠償音樂老師2萬元。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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