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醫美診所強制評鑑!急診醫轉任資格 衛福部下周釐清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為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衛福部預告修正《特管辦法》,醫學美容手術依風險高低分為三級管理,低風險/非侵入性治療的醫師需完成PGY訓練,中風險/一般手術類的醫師必須接受大外科專業訓練,執行高風險手術的診所更得強制評鑑。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關於急診醫師有跨科別的橫向訓練,可否直接轉任醫美,下周將與各醫學會討論釐清資格認定。
醫學美容產業蓬勃發展,近年出現「直美」潮(完成或未完成一般醫學訓練(PGY)就直接投入醫美產業)。衛生福利部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強化管理機制以保障病人生命安全。目前仍在30天的預告期間、對外蒐集意見,草案將預告至今年12月15日,最快2026年元旦上路。
衛福部部長石崇良今日(11/21)出席「從⼼延續研討會暨⾼齡樂活創意⽅案⼿冊頒獎典禮」,活動前受訪說明,「特管辦法」修正草案將醫學美容手術依風險高低分為三級進行管理,第一級針對光電、雷射、針劑注射等非侵入性治療,要求醫師需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不是醫學系畢業就可以直接從事。
第二級針對所有侵入性的醫美手術,醫師必須接受過「大外科」的專業訓練。第三級針對抽脂量達一定標準、削骨、全身拉皮、腹部整形、鼻整形、乳房整形等高風險手術,醫師同樣需具備大外科訓練,更重要的是執行高風險手術的診所或醫療機構,必須強制接受評鑑,確保其整體環境、團隊、設備與流程都符合安全標準。
石崇良指出,過去診所不需接受評鑑,但醫院需要,《特管辦法》修正草案規定,執行最高風險醫美手術的診所也必須比照醫院接受評鑑,不能只看醫師個人資格,更要檢視機構整體的品質與安全,因為過去曾發生民眾因高風險醫美手術而喪命的不幸事件,為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必須強化管理機制。
不過,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提出三點質疑,一、醫療評鑑權限集中於單一民間團體,二、修法允許急診專科醫師「無痛轉任」醫美醫師,勢必加劇第一線急診人力外流,三、修法要求醫美診所必須與特定醫院簽「後送契約」,醫學會強烈警示,緊急後送將不再依「最近且最適當醫院」、被迫依「簽約」而不是專業判斷,未來病患可能被送到更遠的醫院,延誤黃金救命時間。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執行手術類醫美要求醫師必須受過手術專業訓練,雖然急診醫師有跨科別的橫向訓練,但考量到外界的疑慮,衛福部將於下周與各醫學會重新討論並釐清相關資格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