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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強制車險保障升級 7/1起身故及失能理賠最高300萬元
【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為強化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金管會今天表示,在不增加民眾保險費負擔的前提下,自今年7月1日起,將死亡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金額由新台幣200萬元調高至300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自民國87年1月1日施行至今已逾28年,累積理賠金額高達3407億元,理賠人次超過767萬人。因應物價與通膨指數逐年增加,金管會將於近期修正發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陳清源說,本次修正重點包含第一等級失能給付金額,自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其餘各等級失能給付金額也同比例增加。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自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至於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合計最高給付金額,自220萬元提高至320萬元。
陳清源表示,強制車險是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理賠範圍涵蓋體傷、失能及死亡,但不包含財物損失,民眾可依自身需求加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完善傷害及財損部分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