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分局指出,轄區東勢、石岡地區主要道路為省道台三線及台八線,路幅寬敞,夜間及清晨車流稀少,部分駕駛人習慣加速行駛,而新社地區農用道路則多為狹窄小徑,視線不良,如遇動物突然自路旁竄出,駕駛人往往難以即時減速或閃避,極易導致交通意外。
近期多起事故與飼主未妥善看管寵物有關,犬隻掙脫牽繩、突然衝出馬路的情形屢見不鮮,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若飼主疏縱動物影響交通,將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若導致他人傷亡,還將面臨刑事與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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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根據台中地院去年一宗判決,一名飼主因未妥善拴繫犬隻,導致騎士為閃避犬隻,撞擊路旁電桿後送醫不治身亡,法官認定飼主構成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足見法律對於飼主責任的明確與嚴謹。
東勢分局用路人,如發現流浪貓狗出沒於道路影響交通,可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通報權責單位協助友善捕捉與妥善安置,共同降低事故風險。另外飼主對於家中毛小孩的愛不應僅止於陪伴,更須以實際行動守護牠們與他人的安全,秉持負責任的態度落實寵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