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呂政儒不因拒測連坐
據悉,周儀翔當天凌晨2時許,駕駛白色賓士車載呂政儒離開台北市東區某八大場所,才起步沒多久就被大安警方攔查,警員詢問是否有帶身分證,並提示周男不能邊開車邊用手機,正當警員要抄錄資料時,聞到車內飄出酒味,並要求施以酒測,周男疑擔心酒測不過而拒絕,警員也當場宣讀權利,周男最後簽名拒測。
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8萬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規定,對周男開出18萬元罰鍰,當場吊扣汽車牌照,並將汽車移置大安文山保管場,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政府為預防酒駕,對酒駕同車乘客採取「連坐罰」,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年滿18歲同車乘客可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但對於拒測的乘客並無罰則,故呂政儒不因周男拒測遭罰。
「領航猿」球團於晚間19:26發布聲明表示,因自覺辜負大眾期望,周儀翔提出自請離隊要求,經本球團同意,並自即日起與周儀翔終止合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