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請法庭公播 同案其餘被告均適用
台北地院12月2日裁定指出,審酌京華城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又是社會矚目案件,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因此裁准公開播送。
不過,依照司法院制定的《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0條規定,實施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北院考量本案被告等人經起訴之事實具相關連性,難以分割,因此裁定包括柯文哲與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的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均公開播送。
法庭公播非直播
雖然京華城案合議庭裁定柯文哲庭訊可公開播送,但並非直播,根據司法院訂定的《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為避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導致參與訴訟程序者恐有危害其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嚴重影響審判公平性的情形,無法適當處理,因此規定於該案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以便得以變聲、變像或以其他隱匿個資方式處理。
台北地院指出,京華城案辯論及裁判宣示過程,最遲應公開播送的時限,為該案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也就是說,要等到本案宣判後5天內,外界才能在台北地院網站看到相關影片。
推薦新聞
減重名醫宋天洲涉詐保遭搜索!30萬交保 才因縮胃手術出事遭停業4月
新北4警涉貪洩密遭搜索!刑大代理副隊長聲押 他羈押才獲釋1天又被拘提
三地集團鍾嘉村2.2億交保!光電案吞3.5億戴電子腳鐶憔悴現身 兒爆:罹三癌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