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男童調皮拆石膏 幫忙生母管教
審理時,王男辯稱:「因為男童調皮把固定骨折的石膏拆掉,他母親要我幫忙管教,我自己情緒失控,但沒有重傷害男童的意思。」王男還說,如果他有意造成男童重傷,就不會僅用拖鞋打頭或踹胸而已,另外,王男辯稱男童因過動症問題,原本就有接受語言及肢體部分治療,男童下肢偏癱、語言遲緩等情形,不是他施暴造成的。
檢方求刑4年6月 一審輕判2年
檢方對王男求刑4年6月,但一審法官認為王男對男童施暴時間約20分鐘,並非反覆凌虐數小時、數天、甚至數月,而且他施暴後隨即帶男童去醫院就診,並非坐視不管、放任傷勢惡化,有盡力挽救錯誤。
此外,一審認為王男與男童同住一處,2人關係密切,王男對男童而言,如同親生父親,若王男長時間坐牢,除了不利於雙方關係修補,且家中經濟重擔恐將完全落在男童母親肩上,,且王男與男童母親另生育3名未成年子女,男童母親能否在照顧眾多小孩情形下,從事全職工作賺錢,實有疑問,可以想見家中經濟狀況在王男入監期間將雪上加霜,因此一審認為檢察官求刑過重,2024年間輕判王男2年徒刑。
改重判5年6月定讞
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合議庭認為雖然無法證明王男故意造成男童重傷害,但他施暴結果造成男童左上肢功能受損、雙側下肢僵硬痙攣、腦萎縮,嚴重減損男童認知、行動功能,且醫院評估男童病況依現今醫療技術,已無法復原痊癒,因此改依傷害兒童致重傷罪將王男判刑5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王男將入監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