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鐵旅客運送契約,對號座原本就有規定搭乘前1小時才能入站,但過去為了方便旅客,假設旅客的對號座列車搭乘時間為晚間9點,但旅客提早結束,打算中午12點前就搭乘,前往高鐵反應,站員就會蓋章人工開門讓入,卻也導致對號座浪費問題。
台灣高鐵表示,早期為方便對號座旅客行程臨時調整,提供對號座旅客可提前乘車之權宜措施。然觀察此現象越發頻繁,除造成原班次座位浪費無法售予需要之旅客,更影響其他旅客之乘車品質。
經整體考量乘車品質及所有旅客權益,11/10起各車站將不再受理人工方式協助對號座旅客提前乘車,敬請旅客依車票所載班次搭乘,如有需要提前進站的對號座旅客,請依規定先行完成換票。
台灣高鐵「旅客運送契約」第17條:對號座車票限車票所載指定日期、車次及區間有效,自由座車票限車票所載指定日期營業時間內及區間有效。逾期之失效車票不受理變更及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