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說明,民眾規劃旅遊保險時,除可選擇最基本的「旅行平安保險」,保障旅遊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使身體受傷而致失能或死亡的風險外,也可搭配「傷害醫療費用附加條款」,保障因意外傷害事故而受傷就醫的醫療費用支出風險。
陳清源指出,如有出國旅遊,可加保「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保障海外旅行期間因突發疾病住院、門診或急診接受治療的醫療費用風險,但各家業者商品內容不同,部分公司的商品承保範圍包含法定傳染病,對於經衛福部所公告的法定傳染病所致的醫療費用,可獲得保障。
陳清源表示,民眾也可投保「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保障因旅程取消、班機延誤、旅程更改、行李延誤、行李損失及旅行文件損失等突發狀況造成旅行期間不便利的相關風險。另外,若選擇從小三通往返大陸地區旅行,另可加保「離島兩岸通航航線之水上公共交通工具延誤保險附加條款」,保險公司對於被保險人以乘客身分搭乘航行於離島兩岸通航航線的水上公共交通工具發生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4小時以上者,對於延誤期間需額外支出的膳食、住宿及往返港口與住宿地點間的交通費用,依約理賠。
滯留理賠從寬溯及4/1
金管會表示,現行投保方式多元便利,民眾除透過實體通路投保外,也可隨時利用網路或APP投保。另外,因各家保險公司提供旅遊保險商品項目組合各有特色,在投保前應詳加閱讀保單條款內容,瞭解保障內容、範圍、除外責任及理賠條件等,以確保符合自身需求並避免理賠爭議。
至於先前民眾因巴威颱風滯留產生理賠爭議部分,陳清源說,產險公會17日已發布旅程更改滯留的預繳費用認定朝有利被保險人釋疑,就旅程末段返台滯留住宿費用認定,以保戶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住宿費用單據即作為原預定每日住宿費用基準,另增加20%為給付上限。另外,滯留情境理賠釋疑及處理原則,溯及適用今年4月1日以後發生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