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國民法官判決被二審打槍 毒蟲撞死警「量刑重複加重」發回地院重審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警分局警員黃瑋震2024年7月13日凌晨搭警車巡邏,行經正義北路、龍門路口時,沒有駕照的男子黃國維開賓士車逆向高速猛撞警車,造成28歲的黃瑋震殉職,留下妻子與4歲幼子,黃國維在警局作筆錄時一度呼呼大睡,辯稱精神不濟肇事。此案一審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合議庭認定黃國維闖禍前吸食愷他命、依托咪酯「喪屍菸彈」等毒品,認定他觸犯無駕駛執照駕車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因而致人於死罪,再依《道交條例》無照駕駛致人死傷規定,加重其刑1/2,今年6月將他判刑18年6月。
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高院認為一審量刑有「重複加重」問題,今撤銷原判決,發回新北地院,重新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這是國民法官上路後,二審撤銷國民法官判決並發回重審的首例。
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高院認為一審量刑有「重複加重」問題,今撤銷原判決,發回新北地院,重新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這是國民法官上路後,二審撤銷國民法官判決並發回重審的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