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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員撿32元電鍋送拾荒婦被控貪污! 法官4度減刑理由曝光

清潔隊員撿32元電鍋送拾荒婦被控貪污! 法官4度減刑理由曝光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員黃男去年7月看見資源回收車上有一個二手電鍋,擅自拿走帶回家,被監視器錄下並遭同事檢舉,黃男被調查期間,交出此案二手電鍋,辯稱當時把電鍋送給一名拾荒婦人,讓她煮熟食吃,案發後自掏腰包買一個新電鍋給婦人,換回二手電鍋。士林地檢署認定電鍋殘值僅32元,先前仍起訴黃男刑度5年以上的《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士林地院日前開庭時,黃男嘆氣說:「好人難作。」強調自己只是拿電鍋送給拾荒婦,幫她一個忙,但現在找不到她作證。士林地院審理後,4度予以減刑,今輕判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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