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洗錢107億起訴62人!陳志求刑曝光 在台最慘的是她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跨國企業太子集團在台洗錢、開發博弈軟體等案,羈押在台操盤手辜淑雯等9人,百名被告包括涉案成員及公司。北檢今天上午偵查終結太子案,依洗錢、賭博、組織犯罪等罪起訴62人,包含未到案的陳志、李添、集團帳房陳秀玲(新加坡籍)、曾管理台灣太子不動產投資的主管張剛耀(新加坡籍)等人,並起訴13間涉案公司,另有24人緩起訴,都是工程師。獲不起訴1人,是雪茄館老闆陳韋翔;通緝3人,其中包括天旭公司負責人、新加坡籍的楊星發。
北檢認定太子集團洗錢107億元,對陳志求處洗錢1罪、賭博1罪法定刑最高刑度,最重可判13年;對李添求刑20年以上、陳秀玲18年、在押的辜淑雯16年。至於已查扣的和平大苑11戶豪宅等價值55億元不法資產,其中愛馬仕包、球鞋等精品及雪茄,北檢已於2月3日委託執行署拍賣得款170萬元;法拉利「馬王」等24輛豪車也於3月2日拍定,進帳4億366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