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癱瘓1年!大法官喻「救生員被推下水」 周五擬「復活」突圍裁判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憲法訴訟法》原本規定不論大法官是否足額15人,只要「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並超過半數同意,憲法法庭就可作成釋憲案裁判,但2024年10月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屆退,藍白聯手於同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法,將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的門檻提高為「參與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同意宣告違憲不得低於9人」,不論大法官是否足額。總統賴清德2度提名新任大法官人選,都被藍白封殺,造成只剩8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形同癱瘓已1年,無法作成任何釋憲裁判,大法官呂太郎日前以「救生員被推下水卻不准他自行游上岸」比喻困境。
不過,司法院官網行事曆公布本周五(19日)上午9時「憲法法庭確認裁判文本評議」,顯示將作出裁判,據悉,可能是憲法法庭今年10月受理的台中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案的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由於該案性質為「聲請統一解釋及法令」,並非針對法規是否違憲,依現行《憲訴法》只要「過半數大法官參與評議、參與評議過半數同意」即可裁判。
大法官呂太郎以「救生員被推落水」喻憲法法庭癱瘓困境
憲法法庭目前有謝銘洋、呂太郎、楊惠欽、蔡宗珍、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8名大法官,謝銘洋為司法院代理院長。今年9月,憲法法庭針對一件偽造有價證券釋憲案,裁定不受理,當時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4名大法官分別撰寫不同意見書,呂太郎寫道:「如謂大法官行使職權,受到法律的封鎖或阻礙,反而禁止其解釋憲法以求解決,僅能乾眼巴望立法院網開一面的解套,就如謂遊客被推落水時,救生員應跳下水中救其上岸,但救生員被推落水,却禁止其自行游上岸一般,論理的荒謬,不言可喻。」
4大法官籲「自救」 3大法官反對
外界對此解讀為呂太郎等4人呼籲大法官應「自救」解決癱瘓困境,但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3名大法官隨即發表聯合聲明,反對呂太郎等4人的意見,認為大法官有義務遵守現行有效的《憲法訴訟法》,8名大法官當中僅蔡彩貞未表明立場。
51綠委聲請釋憲 大法官受理後停擺
大法官內部對於如何解套意見不一,另一方面,柯建銘等51名綠委先前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主張《憲訴法》關於提高裁判人數門檻的修法程序有重大瑕疵。憲法法庭5月12日為此召開說明會時,藍白出席立委主張大法官目前人數不足,不應開說明會也不應受理釋憲聲請,但大法官仍於同月14日決議受理綠委聲請的釋憲案。
不過,一名法官認為,即便憲法法庭目前可以受理釋憲案,卻礙於《憲訴法》人數門檻,無法作出最終裁判,即使憲法法庭本周五針對裁判人數門檻較低的「聲請統一解釋及法令」案作出裁判,其他關於法令是否違憲的釋憲案,仍可能繼續停擺。
憲法法庭癱瘓與裁判門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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