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願戴電子腳環求交保
今開庭時,鄧女透過律師表示希望交保,但她實在沒有錢繳付保釋金,願以配戴電子腳環、每天到派出所報到等其他方式,讓法官相信她沒有逃亡之虞。對於鄧女的請求,合議庭將擇期裁定。
另外,法官詢問鄧女與被害人方面調解進度,鄧女律師表示由於鄧女沒有錢賠償,因此被害人家屬不願和解,希望後續由法院判決賠償金額。
被害人家屬拒絕和解
鄧女律師還說,鄧女對於她的犯罪事實並無爭執,提上訴的原因是認為一審判刑20年太重,希望透過調解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減輕刑度,但既然家屬堅持不願和解,律師會與鄧女討論是否撤回上訴。
被害人家屬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家屬認為鄧女造成的傷害重大,因此不願原諒她,而且鄧女目前無力賠償,所以家屬認為已無調解必要。
法官聽取雙方意見後,認為調解無望,諭知4月8日再開庭。鄧女被提解出庭及庭後還押時,記者問她:「希望輕判嗎?」、「想撤回上訴嗎?」但她都低著頭不願回應。
恐嚇燒死女友全家
全案源於鄧女(28歲)2020年與大她6歲的游女交往,游女帶著剛出生的幼女跟鄧女同居,3人住在桃園大溪區一間3樓加蓋的鐵皮屋內,後來幼女的生父來探視女兒,鄧女醋勁大發,恐嚇要燒死游女全家。
2023年1月間,鄧女去加油站買汽油,跑去游女父母住處潑灑,游女傳訊詢問為何這樣做,鄧女回稱:「對,我要把妳家炸了。」
後來游女要求鄧女搬離,鄧女要求查看游女手機遭拒,2人越鬧越僵,鄧女2023年2月7日將汽油潑在游女與女兒房間,也潑在自己身上,隨即用打火機引燃,火勢迅速延燒,游女著火後跑到1樓浴室沖水,回頭要上3樓房間救女兒時,遭鄧女阻攔,游女女兒全身多達90%面積2至3度燒傷慘死,鄧女及游女被送醫獲救。桃園地院2024年6月依殺害兒童等罪,判鄧女2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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