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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學生暑輔失控攻擊老師 全教總籲設安全隔離空間

台中一所國中發生學生失控攻擊老師,造成老師眼睛受重傷,圖為校園示意圖。圖非當事學校。取自Pexels zoomin
台中一所國中發生學生失控攻擊老師,造成老師眼睛受重傷,圖為校園示意圖。圖非當事學校。取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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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台中一所國中日前發生學生在課堂上失控攻擊老師,造成老師眼睛受重傷。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7)日提出6項建議,包含建立校園重大情緒行為危機分級制度、設置安全隔離與情緒降躁空間、課予家長教育及配合責任等,並要求教育主管機關應提供受害教師完整醫療、心理、法律及職災補償協助。

近日台中一所國中發生學生攻擊老師事件,當時該校正在上暑期輔導課,一名34歲女老師在上課時,提醒一位即將升上國一的男學生要遵守秩序,但該名學生情緒失控,將掃把折斷後攻擊老師,老師後續臉部骨折、眼睛受傷嚴重。據媒體報導,該名學生是情緒障礙特教生,國小時也有攻擊同學的紀錄。

針對這起學生攻擊老師的事件,全教總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教育主管機關應提供完整的醫療、心理、法律及職災補償協助,不能讓教師在因公遭受重傷後,還必須自己面對漫長的治療、訴訟及生涯衝擊。

全教總呼籲,主管機關應給予受害老師完整醫療、法律等協助,圖為校園示意圖。圖非當事學校或當事人。梁建裕攝 zoomin
全教總呼籲,主管機關應給予受害老師完整醫療、法律等協助,圖為校園示意圖。圖非當事學校或當事人。梁建裕攝

全教總理事長葉青芪強調,這起事件不能再被簡化為單一學生情緒失控,也不能用一句「加強正向管教」交代,現行《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的規範多停留在原則文字,學校普遍缺乏足以立即到場的專業人力、危機處理團隊及適當安全空間,對於家長更無力要求,最後仍由第一線教師承受危險。

葉青芪也說,真正的融合教育不是將學生安置在普通班後,便要求普通班教師自行承擔所有教學、輔導與安全責任,當學生已有反覆攻擊紀錄,卻仍由一名普通班教師單獨授課,是把制度風險轉嫁給教師及同班學生。

葉青芪強調,當學生有反覆攻擊紀錄,卻仍由一名普通班教師單獨授課,是把風險轉嫁給教師及學生。資料照。葉志明攝 zoomin
葉青芪強調,當學生有反覆攻擊紀錄,卻仍由一名普通班教師單獨授課,是把風險轉嫁給教師及學生。資料照。葉志明攝

全教總提出6項訴求,首先是「建立校園重大情緒行為危機分級制度」,對有反覆暴力、持械、自傷或傷人風險的學生,必須在入學、轉銜或事件發生後,立即召開跨專業評估會議,訂定明確的預防措施、撤離流程、危機處理方式及人員分工。

第二是「設置安全隔離與情緒降躁空間」,學校或區域特教資源中心應設置符合安全、人權及專業要求的危機安置空間,在學生失去情緒控制、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時,讓其暫時離開一般教學現場,由受過訓練的人員陪同降躁、評估及處理。

第三為「建立可實際啟動的專業支援人力」,對具高度情緒行為風險的學生,應依個案需求配置特教教師、教師助理員、心理師、社工師或其他支援人力,必要時採雙師入班、部分抽離、個別或小組教學、高關懷課程及替代性教育安排。

全教總建議,應建立校園重大情緒行為危機分級制度,圖為校園示意圖。圖非當事學校或當事人
。陳卓邦攝 zoomin
全教總建議,應建立校園重大情緒行為危機分級制度,圖為校園示意圖。圖非當事學校或當事人 。陳卓邦攝

第四是「課予家長教育及配合責任」,當學生經專業評估,認定具有立即傷人風險,或經專業會議通過應帶回自行管教時,法定代理人有到校協助、配合專業評估、醫療、輔導及必要期間帶回照顧的義務,無正當理由拒絕或持續不配合者,應由教育、社政及衛政主管機關介入,並建立相應的行政責任。

第五是「建立教師因公受傷的完整支持制度」,教師因執行職務遭受暴力傷害,主管機關應主動提供醫療費用、職災認定、公傷假、心理復原、法律扶助、薪資與生涯保障,對於本案受傷教師,教育主管機關應成立專責窗口,持續協助治療、復健及後續法律程序,並確保其工作權與待遇不受影響。

全教總強調,應該課予家長教育及配合責任。圖非當事人。林林攝 zoomin
全教總強調,應該課予家長教育及配合責任。圖非當事人。林林攝

第六是「進行修訂輔導管教辦法及特教融合支援制度」,全教總要求教育部正視本案,立即邀集教師組織、特教團體、家長團體、心理、社工、醫療及法律專業,共同檢討現行輔導管教與特殊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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