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生拍性影像 監院糾正萬芳高中
監委范巽綠、紀惠容今透過新聞稿表示,北市萬芳高中劉姓教師擔任該校數位學習實驗班專題指導教師及研發處試務組長,假借管教名義多次要求該校某生依其指示,自行拍攝特定樣態性影像並以手機傳送劉師。該生因畏懼成績或競賽遭不利對待,依其指示拍攝,今年3/31北院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判處劉師有期徒刑3年10月在案。兩位監委展開行政調查,發現校方性平機制諸多缺失。監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7月24日通過監委所提調查報告,並據此對校方提出糾正。
監委調查報告發現,2025年1月間,劉師藉口A生手機內有與同學嬉戲、裸露上半身影片,要求A生必須再次拍攝影片以「記取壞學生模樣」。 A生拒絕後,劉師於深夜連續撥打50餘通電話,並在上課時間將其叫到教室外施壓,致使A生在心理恐懼下配合。
逼拍裸片稱父子 劉師惡行曝光
報告指出,劉師具體要求拍攝樣態,包含露臉、裸露上半身、頭髮呈現濕潤狀態,及佩戴指定的項鍊。A生於2025年1月24日至26日間,共計傳送4部影片。他並要求與A生以父子相稱;在收到影片後,傳送「明天考完試,陪老爸去泡溫泉吧」、 「期待上大學後有更多父子相處時間」等訊息。
報告也指出,劉師有許多離譜行徑,常於深夜或凌晨撥打數十通電話給A生,且常長達1小時以上;LINE訊息往來頻繁, 要求A生傳送讀書縮時攝影、道歉影片、在床上打混,及裸露上身的影片。劉師贈送穿過的衣物給A生,並要求A生回贈戴過的項鍊。
萬芳高中遭控消極包庇性騷師
全案被A生家長發現,向北市府教育局陳情並提出校園性別事件申請,萬芳高中性平會調查後竟做出性騷擾不成立的決議,A生家長提出申復又被校方駁回,稱申復無理由,北市教育局介入認為校方處理結果有適法疑義,限期交回該校性平會審議,結果又維持原議,教育局閱卷調查,認定萬芳高中審議結果仍有違法或不當之虞,去年9/18逕行提交北市府性平會審議,最終認定校園性別案件屬實,劉師確違反性別專業倫理行為 。
監委也指控,2025年2月11日 校方性平會受理此案後,將劉師由研發處試務組長調整為專任教師,免兼行政職,8月1日性平會決議不成立後,竟回聘劉師擔任研發處試務組長。此後歷經北市府性平會調查成立、校事會議記過、考績會記大過,乃至臺北地院一審判決有罪,校方均未再調整其職務,任其掌握校園行政資源與權力。
監委批,此等消極作為與初期處置前後矛盾,實質在校園內部形塑偏袒行為人之情狀,壓抑潛在受害者的求助意願。另校方未將「是否辦理普查」之評估實質提交性平會決議,程序亦有未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未善盡適法監督職權,均有不當。
萬芳高中性平調查違失 監院糾正
監院表示,監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7/24通過監委范巽綠、紀惠容所提調查報告。針對萬芳高中校園性平事件,對校方提出糾正。
監委發現,校方延聘的調查小組與申復審議小組成員,有數名委員任職於同一單位;且另一重審中的性平案亦出現相同的調查委員組合,顯示外聘委員有集中特定人員或機構之疑慮。恐減損獨立判斷功能。教育部允諾進行數據比對與檢視,完善延聘及迴避機制,以維護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的實質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