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銀4行員挪用客戶款項及公款2560萬 金管會重罰1200萬
【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表示,上海商銀近期有4名行員合計挪用新台幣2560萬元,顯示銀行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處1200萬元罰單。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上海商銀陸續發生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公款等違規行為,包括數位金融事業部前維運管理主管陳員、敦北分行前行員郝員、儲蓄部前行員林員、三民分行前行員廖員等,4案合計挪用2560萬元。
王允中説明,由此4案可見,員工異常行為未被銀行偵測並即時處理,例如移轉客戶存款至員工帳戶、員工帳戶與特定帳戶間頻繁金流、外出收付款延遲入帳造成短暫缺口;櫃員現金覆點及日終結帳流程中,甚至出現盜用覆點人員職章及覆點後再竊取現金情形。
金管會揭4案件時間與作案動機
王允中進一步說明4案詳情,陳員作案時間為民國104年3月至112年12月,挪用約2300多萬元,發現主因是客戶反應帳戶不對並在113年3月27日通報重大偶發,經銀行查核後發現是該員冒用客戶名義增貸後挪用,動機是投資失利。
郝員則在113年9月單次犯案、85000元,原因是銀行自行查核發現,在結帳時未依規定將小銀箱給分行其他行員覆點,又挪用覆點印章竊取現金,動機是想將款項借給他人賺利息,其中該員的小額交易頻繁、有申報STR(申報疑似洗錢交易)。
第3位在113年2月才入行的林員,在同年9月單次犯案,挪用款項約200多萬元,是銀行自行查核時發現、並在10月通報重大偶發,行員是在完成小銀箱覆點後再從中抽取現金,作案動機是該行投資虛擬貨幣有虧損,且又與融資公司借錢,此案的受害者有7位。
第4位廖員則是在114年5月單次犯案、挪用3萬員,也是客戶反應後銀行查核發現,場景是客戶在兌換外幣時,該行員多打台幣轉帳金額、盜出客戶的錢,主要是個人有周轉金需求。
王允中説,4案件顯示總行未建立妥適的交易模式異常偵測系統及員工行為監測制度,導致未能及時發現違規行為。
王允中表示,行員利用具權限人員未登出的電腦系統變更客戶資料,顯示「強制登出」、「非本人作業阻斷」等控管機制不足,且客戶資料變更未設相關檢覈機制,以確認是否為客戶主動申請或由行員自行變更。
在未確實執行內控部分,王允中表示,包含親簽與本人確認程序未落實,對帳單寄送、客戶聯絡資料變更等敏感作業也未落實雙人覆核機制;外出作業、臨櫃收受款、櫃員覆點及日終結帳等作業,雖總行訂有規範,但多次出現主管未核對交易明細、未查驗外務日誌,未落實監督與覆核流程,而總行未能即時發現持續性缺失,顯示對分行管理深度及廣度不足。
王允中説,案件中更有1名涉案行員有14筆符合洗錢表徵案件,銀行雖然有依規辦理審核,但沒有從資金來源帳戶開始調查。
金管會另對上海商銀提6項監理事項
王允中説,金管會要求其他監理事項有6,第1是全面檢討本案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的責任。第2是要求銀行針對內部監控指標的交易警示訊息,研議並強化第一、二、三道防線應踐行的調查程序及處理機制。第3為檢討現行員工異常行為管理相關內部控制及防弊機制的有效性。
第4則是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18條第3項規定,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增加作業風險相關資本計提。王允中説,要求上海商銀資本計提11.77億元,而最近一次有資本計提的銀行為2024年的國泰世華銀行。
第5是請銀行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並強化KYE(Know your employee)制度,落實推動企業誠信文化。第6則是依銀行公會「會員及指定機構違法失職人員資料報送作業要點」規定,報送4件違法失職人員。
王允中表示,1200萬元罰單是綜合考量結果,因部分案件作案時間短且金額少,但4件挪用案件表示銀行「螺絲鬆了」,這段期間內行員舞弊事件,金額都有比對先前案件與銀行缺失程度等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