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申報文件顯示,這戶售價29億韓元公寓買家支付的頭期款只占售價40%,剩餘費用由李在明夫婦提供的房貸支應。這種安排在南韓稱為賣方融資,能讓買家直接從賣家而非金融機構取得信貸。
賣方融資金額遠高於2億韓元上限
賣方融資是合法行為,但在住宅交易相對少見。由於買家延後支付的金額達到17.7億韓元(4262萬台幣),遠高於李在明政府對類似價位公寓一般買家設下的房貸標準上限(2億韓元),李在明已招致在野黨政治人物猛烈批評。
國民力量指控李在明帶頭違背住宅政策精神,認為這樁交易實際上能讓買家繞過貸款限制。社群媒體用戶也持批評態度,認為大多數依賴銀行房貸的家庭無法取得這種替代融資。
總統府:反映買家「個人條件」
李在明出售公寓,正值南韓政府緊縮房貸法規以冷卻該國房市數年來最熱絡榮景。根據最新貸款法規,15億韓元以下房屋買家最多能貸款6億韓元,15億至25億韓元房屋貸款上限為4億韓元,25億韓元以上房地產貸款上限則降至2億韓元。
南韓總統府表示,提供這筆房貸反映買家「個人條件」 並強調李在明沒有出售房地產的法律義務,但仍以低於當前市價的價格出售公寓,這樁交易凸顯李在明對政府推動房地產市場正常化的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