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禁止Uber Eats併購foodpanda,公平會最終判定,這項併購案對限制競爭的「不利益」明顯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無法透過補償措施來彌補對市場競爭的傷害,因此依《公平交易法》正式禁止。
禁止併購的理由包含,UberEats所受競爭壓力主要來自於foodpanda,結合後將消除此競爭壓力,且其他競爭者對UberEats所能施加之競爭壓力有限,結合後UberEats不受競爭束縛,更有誘因提高對消費者之價格及對餐飲業者之抽成。
UberEats之交易相對人為個別消費者或多為中小型餐飲業者,也難以透過餐廳外送或其他直接交易管道「繞過」餐飲外送平台,制衡UberEats的市場力,結合後將更欠缺抗衡力量。
雖然Uber Eats併購foodpanda破局,但Grab宣布以6億元美元收購foodpanda,而Grab最大股東就是Uber,持股約13.1%至13.7%。
foodpanda今回應,母公司德商Delivery Hero今日與Grab簽署協議,規劃以6億美元現金價格,將台灣市場外送業務轉由Grab經營。此項交易仍須經公平會等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預計將於2026年下半年完成審查流程。
在此之前,foodpanda 均維持正常運營,所有服務、消費者權益、合作關係及營運模式,皆不會受此協議影響,並以維護消費者、合作商家及外送夥伴權益為優先考量,持續提供全體用戶穩定且高品質的外送體驗和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