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護路權代價大
檢警調查表示,事件發生於2025年11月6日晚間,77歲的柯一正發現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住家車庫前,被一輛黑色轎車阻擋去路。柯一正情緒失控,扛起路邊印有「禁止停車」字樣的金屬拒馬,朝車輛左側前後車門連續重擊3到4下,造成板金凹陷,隨後柯一正更跳上引擎蓋踩踏洩憤。
車主隔日上午發現愛車「遍體鱗傷」後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通知柯一正到案說明,柯一正也直言不諱,承認就是自己動的手,警詢後依涉毀損罪嫌移送北檢偵辦,今天偵結起訴。
自家出入口遭擋道怎解?警方教兩招排除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曾在官網撰文表示,遇到車輛擋道,民眾應保持冷靜,可視情況採取應對措施:首先,合法的車庫應向建管處申請變更並由交工處劃設「黃、紅線」,一旦遭違停,警方可直接舉發並拖吊。
若該處未劃設標線,民眾可請轄區派出所代查車主資訊通知移車,如無法聯繫且車輛確實妨礙通行,警方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規定,採取執法行動,確保住戶出入權益。
